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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将修改相关记录页面(江山如故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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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3更新
最新编辑:雨花的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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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5-06-03
最新编辑:雨花的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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丨事先说明
- 由于武将修改相关记录页面目前摆放的武将数超过40个,为了节省空间,同时江山如故体验已结束,暂时用不上,因此有修改的全部放在此页面。
- 当然,虽然是单独放页面,但是折叠面板还是会用,尤其是某个反复修改的玩意。
- 三个模式共有描述为黑色,身份模式专属为红色,团战模式专属为金色(黄色不好分辨),斗地主模式专属为蓝色,身份模式/团战模式专属为橙色,身份模式/斗地主模式专属为紫色,团战模式/斗地主模式专属为绿色。
- 只针对武将版本数大于3的用折叠框。
- 由于下面的折叠框有不清楚原因的特性,不得不在此处多复制粘贴几行字才能避开。
- 司马昭为双包武将,同时属于江山如故-兴包和龙血玄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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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包
起刘备
版本 | 体力值 | 积善 | 振鞘 | 修改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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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名角色的回合限一次,当一名角色受到伤害时,你可以失去1点体力并防止此伤害,然后你与其各摸一张牌。每名角色的回合限一次,当你造成伤害后,你可以在体力值最少的角色中选择一名因“积善”而防止过伤害的角色,然后令其回复1点体力。 | ①你的攻击范围+1。 ②当你使用【杀】指定目标后,若你的武器栏中没有牌,你令此【杀】的结算执行两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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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名角色的回合限一次,当一名角色受到伤害时,你可以失去2点体力并防止此伤害,然后你与其各摸一张牌。每名角色的回合限一次,当你造成伤害后,你可以在体力值最少的角色中选择一名因“积善”而防止过伤害的角色,然后令其回复1点体力。 | ①你的攻击范围+1。 ②当你使用【杀】指定目标后,若你的武器栏中没有牌,你令此【杀】的结算执行两次。 |
起孙坚
今当夷汝三族,县示四海!展开/折叠
版本 | 体力值 | 平讨 | 绝烈 | 修改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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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当你使用【杀】指定一名角色为目标后,你可以弃置任意张牌,弃置其等量张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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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当你使用【杀】指定一名角色为目标后,你可以弃置一张牌,然后你弃置其一张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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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当你使用【杀】指定一名角色为目标后,你可以弃置一张牌,然后你弃置其一张牌。 |
起曹操
梦曹操展开/折叠
版本 | 体力值 | 政略 | 会猎 | 平戎 | 飞影 | 修改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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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主公/本回合第一个行动的角色/地主的回合结束后,你可以摸一张牌,令一名没有“猎”标记的角色获得1个“猎”标记(若其本回合未造成过伤害,则改为令至多两名没有“猎”标记的角色获得1个“猎”标记); ②你对有“猎”标记的角色使用牌无距离限制。 ③当你于出牌阶段内使用牌指定这些角色为目标时,若你本阶段已使用的牌数小于3,你令此牌无次数限制且不计入次数; ④每回合限一次,当你对有“猎”标记的角色造成伤害后,你可以摸一张牌并获得造成此伤害的牌。 |
觉醒技,准备阶段,若场上有“猎”标记的角色数大于2,你减1点体力上限,然后获得技能“平戎”和“飞影”。 | 每轮限一次,一名角色的结束阶段,你可以移去一名角色的“猎”标记,然后你于本回合结束后执行一个额外的回合(此额外回合结束后,若你未于本额外回合内造成过伤害,你失去1点体力)。 | 锁定技,其他角色计算与你的距离+1。 | |||
①主公/本回合第一个行动的角色/地主的回合结束后,你可以摸一张牌,令一名没有“猎”标记的角色获得1个“猎”标记(若其本回合未造成过伤害,则改为令至多两名没有“猎”标记的角色获得1个“猎”标记); ②你对有“猎”标记的角色使用牌无距离限制。 ③出牌阶段,你使用的第一张牌对有“猎”的角色无次数限制且不计入使用次数; ④每回合限一次,当你对有“猎”标记的角色造成伤害后,你可以获得造成此伤害的牌。 |
觉醒技,准备阶段,若场上有“猎”标记的角色数大于2,你减1点体力上限,然后获得技能“平戎”和“飞影”。 | 每轮限一次,一名角色的结束阶段,你可以移去一名角色的“猎”标记,然后你于本回合结束后执行一个额外的回合(此额外回合结束后,若你未于本额外回合内造成过伤害,你失去1点体力)。 | 锁定技,其他角色计算与你的距离+1。 | |||
①主公/每轮第一个行动的角色/地主的回合结束后,你可以摸一张牌,令一名没有“猎”标记的角色获得1个“猎”标记(若其本回合未造成过伤害,则改为令至多两名没有“猎”标记的角色获得1个“猎”标记); ②你对有“猎”标记的角色使用牌无距离限制。 ③出牌阶段,你使用的第一张牌对有“猎”的角色无次数限制且不计入使用次数; ④每回合限一次,当你对有“猎”标记的角色造成伤害后,你可以获得造成此伤害的牌。 |
觉醒技,准备阶段,若场上有“猎”标记的角色数大于2,你减1点体力上限,然后获得技能“平戎”和“飞影”。 | 每轮限一次,一名角色的结束阶段,你可以移去一名角色的“猎”标记,然后你于本回合结束后执行一个额外的回合(此额外回合结束后,若你未于本额外回合内造成过伤害,你失去1点体力)。 | 锁定技,其他角色计算与你的距离+1。 |
起王允
(改的次数太多,不想吐槽)展开/折叠
版本 | 体力值-护甲值 | 赦论 | 伐异 | 修改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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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你参与的“议事”结束后,你可以对一名意见与你不同的角色造成1点伤害。 | ||||
当你参与的“议事”结束后,你可以对至多两名意见与你不同的角色造成1点伤害。 | ||||
当你参与的“议事”结束后,你可以对至多两名意见与你不同的角色造成1点伤害。 | ||||
当你参与的“议事”结束后,你可以对至多两名/一名意见与你不同的角色造成1点伤害。 | ||||
当你参与的“议事”结束后,你可以对至多两名/一名意见与你不同的角色造成1点伤害。 |
兴包
兴贾南风
西晋荡妇展开/折叠
版本 | 体力值 | 擅政 | 凶暴 | 烈妒 | 修改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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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牌阶段限一次,你可以与至少一名其他角色“议事”,若议事结果为: 红色,你对一名未参加议事的角色造成1点伤害; 黑色,你获得所有意见牌。 |
当你成为议事目标后,若此议事将展示的牌数小于8,你可以令自己于此次议事展示手牌时,额外选择一张手牌展示。若如此做,其他角色议事展示手牌时,改为随机展示一张手牌。 | 锁定技,其他女性角色和手牌数大于你的角色不能响应你使用的牌。 | |||
出牌阶段限一次,你可以与至少一名其他角色“议事”,若议事结果为: 红色,你对一名未参加议事的角色造成1点伤害; 黑色,你获得至多五张意见牌。 |
当你成为议事目标后,若此议事将展示的牌数小于8,你可以令自己于此次议事展示手牌时,额外选择一张手牌展示。若如此做,其他角色议事展示手牌时,改为随机展示一张手牌。 | 锁定技,其他女性角色和手牌数大于你的角色不能响应你使用的牌。 |
兴李密
《陈情表》作者展开/折叠
版本 | 体力值 | 辞应 | 陈笃 | 修改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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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回合限一次,你可以将至少X张牌当任意基本牌使用或者打出(X为本回合未进入过弃牌堆的花色数且X至少为1)。此牌结算结束后,若本回合所有花色的牌均进入过弃牌堆,你将手牌摸至体力上限。 | 锁定技,当你的牌因使用、打出或者弃置进入弃牌堆时,若数量大于你的体力值,你将这些牌交给至多等量名其他角色(若不为你的回合,则选择的目标须包含当前回合角色)。 | |||
每回合限一次,你可以将至少X张牌当任意基本牌使用或者打出(X为本回合未进入过弃牌堆的花色数,且X至少为1)。此牌结算结束后,若本回合所有花色的牌均进入过弃牌堆,你将手牌摸至体力上限(至多摸至五张)。 | 锁定技,当你的牌因使用、打出或者弃置进入弃牌堆时,若数量大于你的体力值,你将这些牌交给至多等量名其他角色(若不为你的回合,则选择的目标须包含当前回合角色)。 | |||
每回合限一次,你可以将至少X张牌当任意基本牌使用或者打出(X为本回合未进入过弃牌堆的花色数-1,且X至少为1)。此牌结算结束后,若本回合所有花色的牌均进入过弃牌堆,你将手牌摸至体力上限(至多摸至五张)。 | 锁定技,当你的牌因使用、打出或者弃置进入弃牌堆时,若数量大于你的体力值,你将这些牌交给至多等量名其他角色(若不为你的回合,则选择的目标须包含当前回合角色)。 |
兴马隆
版本 | 体力值 | 辞应 | 陈笃 | 修改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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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牌阶段限X次,你可以令一名角色选择一项:1.令你翻面,然后你移动其场上一张本回合未移动过的牌;2.令你观看并重铸其至多X张手牌(X为你装备区内牌的数量)。 | 结束阶段,若你于本回合对回合内你使用牌指定过的其他角色均造成过伤害,你可以将弃牌堆中本回合造成过伤害的牌分配给至多等量名角色各一张牌。 | |||
出牌阶段限两次,你可以令一名角色选择一项:1.令你翻面,然后你移动其场上一张本回合未移动过的牌;2.令你观看并重铸其至多三张手牌。 | 结束阶段,若你于本回合对回合内你使用牌指定过的其他角色均造成过伤害,你可以将弃牌堆中本回合造成过伤害的牌分配给至多等量名角色各一张牌。 |
司马昭
已极人臣之贵,当一尝人主之威!展开/折叠
- 灰色描述为此形态不可再触发,黑色描述为共有描述,红色描述为身份模式专属,斗地主模式专属为蓝色,身份模式/团战模式专属为橙色。
基础形态
版本 | 体力值 | 挟征 | 谦吞 | 昭凶 | 修改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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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束阶段,你可以令至多三名角色依次将随机一张手牌置于牌堆顶,然后你视为使用一张优先指定同势力角色为目标的【兵临城下】。此【兵临城下】结算结束后,若未造成伤害,你失去1点体力。 | ![]() 魏 势力技,出牌阶段限一次,你可以令一名有手牌的其他角色展示至少一张手牌,然后你与其拼点(其仅能用展示牌拼点)。若你赢,你获得其展示的手牌;若你没赢,你获得其未展示的手牌。 此次拼点结束后,你展示所有手牌。 |
持恒技/限定技,准备阶段,若你已受伤且发动过技能“挟征”,你可以将势力变更为群(晋),然后你获得技能“荡异”(若为身份模式,则删去“挟征”中的“优先指定同势力角色为目标的”)。 | |||
结束阶段,你可以令至多三名角色依次将随机一张手牌置于牌堆顶,然后你视为使用一张优先指定同势力角色为目标的【兵临城下】。此【兵临城下】结算结束后,若未造成伤害,你失去1点体力。 | ![]() 魏 势力技,出牌阶段限一次,你可以令一名有手牌的其他角色展示至少一张手牌,然后你与其拼点(其仅能用展示牌拼点)。若你赢,你获得其展示的手牌;若你没赢,你获得其未展示的手牌。 此次拼点结束后,你展示所有手牌。 |
持恒技/限定技,准备阶段,若你已受伤且发动过技能“挟征”,你可以将势力变更为群(晋),然后你获得技能“荡异”(若为身份模式,则删去“挟征”中的“优先指定同势力角色为目标的”)。 | |||
结束阶段,你可以令至多两名角色依次将随机一张手牌置于牌堆顶,然后你视为使用一张优先指定同势力角色为目标的【兵临城下】。此【兵临城下】结算结束后,若未造成伤害,你失去1点体力。 | ![]() 魏 势力技,出牌阶段限一次,你可以令一名有手牌的其他角色展示至少一张手牌,然后你与其拼点(其仅能用展示牌拼点)。若你赢,你获得其展示的手牌;若你没赢,你获得其未展示的手牌。 此次拼点结束后,你展示所有手牌。 |
持恒技/限定技,准备阶段,若你已受伤且发动过技能“挟征”,你可以将势力变更为群(晋),然后你获得技能“荡异”(若为身份模式,则删去“挟征”中的“优先指定同势力角色为目标的”)。 | |||
结束阶段,你可以令一名角色将随机一张手牌置于牌堆顶,然后你视为使用一张优先指定同势力角色为目标的【兵临城下】。此【兵临城下】结算结束后,若未造成伤害,你失去1点体力。 | ![]() 魏 势力技,出牌阶段限一次,你可以令一名有手牌的其他角色展示至少一张手牌,然后你与其拼点(其仅能用展示牌拼点)。若你赢,你获得其展示的手牌;若你没赢,你获得其未展示的手牌。 此次拼点结束后,你展示所有手牌。 |
持恒技/限定技,准备阶段,若你已受伤且发动过技能“挟征”,你可以将势力变更为群(晋),然后你获得技能“荡异”(若为身份模式,则删去“挟征”中的“优先指定同势力角色为目标的”)。 | |||
结束阶段,你可以令一名角色将随机一张手牌置于牌堆顶,然后你视为使用一张优先指定同势力角色为目标的【兵临城下】。此【兵临城下】结算结束后,若未造成伤害,你失去1点体力。 | ![]() 魏 势力技,出牌阶段限一次,你可以令一名有手牌的其他角色展示至少两张手牌,然后你与其拼点(其仅能用展示牌拼点)。若你赢,你获得其展示的手牌;若你没赢,你获得其未展示的手牌。 此次拼点结束后,你展示所有手牌。 |
持恒技/限定技,准备阶段,若你已受伤,你可以将势力变更为群(晋),然后你获得技能“荡异”(若为身份模式,则删去“挟征”中的“优先指定同势力角色为目标的”)。 | |||
限定技,结束阶段,你可以令一名角色将随机一张手牌置于牌堆顶,然后你视为使用一张【兵临城下】。此【兵临城下】结算结束后,若未造成伤害,你失去1点体力。 | ![]() 魏 势力技,出牌阶段限一次,你可以令一名有手牌的其他角色展示至少一张手牌,然后你与其拼点(其仅能用展示牌拼点)。若你赢,你获得其一张展示的手牌;若你没赢,你获得其一张未展示的手牌。 此次拼点结束后,你展示所有手牌。 |
持恒技/限定技,准备阶段,若你已受伤,你可以将势力变更为群(晋),然后你获得技能“荡异”。 | |||
每局游戏限两次,结束阶段,你可以令一名角色将随机一张手牌置于牌堆顶,然后你视为使用一张优先指定同势力角色为目标的【兵临城下】。此【兵临城下】结算结束后,若未造成伤害,你失去1点体力。 | ![]() 魏 势力技,出牌阶段限一次,你可以令一名有手牌的其他角色展示至少一张手牌,然后你与其拼点(其仅能用展示牌拼点)。若你赢,你获得其一张展示的手牌;若你没赢,你获得其一张未展示的手牌。 此次拼点结束后,你展示所有手牌。 |
持恒技/限定技,准备阶段,若你已受伤,你可以将势力变更为群(晋),然后你获得技能“荡异”(若为身份模式,则删去“挟征”中的“优先指定同势力角色为目标的”)。 | |||
每局游戏限一次,结束阶段,你可以令一/两名角色将随机一张手牌置于牌堆顶,然后你视为使用一张优先指定同势力角色为目标的【兵临城下】。此【兵临城下】结算结束后,若未造成伤害,你失去1点体力。 | ![]() 魏 势力技,出牌阶段限一次,你可以令一名有手牌的其他角色展示至少一张手牌,然后你与其拼点(其仅能用展示牌拼点)。若你赢,你获得其所有/两张展示的手牌;若你没赢,你获得其所有/两张未展示的手牌。 此次拼点结束后,你展示所有手牌。 |
持恒技/限定技,准备阶段,若你已受伤,你可以将势力变更为群(晋),然后你获得技能“荡异”(若为身份模式,则删去“挟征”中的“优先指定同势力角色为目标的”)。 |
巅峰形态
版本 | 体力值 | 挟征 | 威肆 | 昭凶 | 荡异 | 修改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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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束阶段,你可以令至多三名角色依次将随机一张手牌置于牌堆顶,然后你视为使用一张【兵临城下】。此【兵临城下】结算结束后,若未造成伤害,你失去1点体力。 | ![]() 群(晋) 势力技,出牌阶段限一次,你可以选择一名其他角色,令其将任意张手牌扣置于武将牌上直至回合结束,然后你视为对其使用一张【决斗】。此【决斗】对其造成伤害后,你获得其所有手牌。 |
【已发动】持恒技/限定技,准备阶段,若你已受伤且发动过技能“挟征”,你可以将势力变更为群(晋),然后你获得技能“荡异”(若为身份模式,则删去“挟征”中的“优先指定同势力角色为目标的”)。 | 持恒技,每回合限一次,当你造成伤害时,你可以令此伤害+1(每局游戏限三次)。 | |||
结束阶段,你可以令至多三名角色依次将随机一张手牌置于牌堆顶,然后你视为使用一张【兵临城下】。此【兵临城下】结算结束后,若未造成伤害,你失去1点体力。 | ![]() 群(晋) 势力技,出牌阶段限一次,你可以选择一名其他角色,令其将任意张手牌扣置于武将牌上直至回合结束,然后你视为对其使用一张【决斗】。此【决斗】对其造成伤害后,你获得其所有手牌。 |
【已发动】持恒技/限定技,准备阶段,若你已受伤且发动过技能“挟征”,你可以将势力变更为群(晋),然后你获得技能“荡异”(若为身份模式,则删去“挟征”中的“优先指定同势力角色为目标的”)。 | 持恒技/主公技,每回合限一次,当你造成伤害时,你可以令此伤害+1(每局游戏限三次)。 | |||
结束阶段,你可以令至多两名角色依次将随机一张手牌置于牌堆顶,然后你视为使用一张【兵临城下】。此【兵临城下】结算结束后,若未造成伤害,你失去1点体力。 | ![]() 群(晋) 势力技,出牌阶段限一次,你可以选择一名其他角色,令其将任意张手牌扣置于武将牌上直至回合结束,然后你视为对其使用一张【决斗】。此【决斗】对其造成伤害后,你获得其所有手牌。 |
【已发动】持恒技/限定技,准备阶段,若你已受伤且发动过技能“挟征”,你可以将势力变更为群(晋),然后你获得技能“荡异”(若为身份模式,则删去“挟征”中的“优先指定同势力角色为目标的”)。 | 持恒技/主公技,每回合限一次,当你造成伤害时,你可以令此伤害+1(每局游戏限两次)。 | |||
结束阶段,你可以令一名角色依次将随机一张手牌置于牌堆顶,然后你视为使用一张【兵临城下】。此【兵临城下】结算结束后,若未造成伤害,你失去1点体力。 | ![]() 群(晋) 势力技,出牌阶段限一次,你可以选择一名其他角色,令其将任意张手牌扣置于武将牌上直至回合结束,然后你视为对其使用一张【决斗】。此【决斗】对其造成伤害后,你获得其所有手牌。 |
【已发动】持恒技/限定技,准备阶段,若你已受伤且发动过技能“挟征”,你可以将势力变更为群(晋),然后你获得技能“荡异”(若为身份模式,则删去“挟征”中的“优先指定同势力角色为目标的”)。 | 持恒技/主公技,每回合限一次,当你造成伤害时,你可以令此伤害+1(每局游戏限两次)。 | |||
结束阶段,你可以令一名角色依次将随机一张手牌置于牌堆顶,然后你视为使用一张【兵临城下】。此【兵临城下】结算结束后,若未造成伤害,你失去1点体力。 | ![]() 群(晋) 势力技,出牌阶段限一次,你可以选择一名其他角色,令其将任意张手牌扣置于武将牌上直至回合结束,然后你视为对其使用一张【决斗】。此【决斗】对其造成伤害后,你获得其所有手牌。 |
【已发动】持恒技/限定技,准备阶段,若你已受伤,你可以将势力变更为群(晋),然后你获得技能“荡异”(若为身份模式,则删去“挟征”中的“优先指定同势力角色为目标的”)。 | 持恒技/主公技,每回合限一次,当你造成伤害时,你可以令此伤害+1(每局游戏限两次)。 | |||
限定技,结束阶段,你可以令一名角色依次将随机一张手牌置于牌堆顶,然后你视为使用一张【兵临城下】。此【兵临城下】结算结束后,若未造成伤害,你失去1点体力。 | ![]() 群(晋) 势力技,出牌阶段限一次,你可以选择一名其他角色,令其将任意张手牌扣置于武将牌上直至回合结束,然后你视为对其使用一张【决斗】。此【决斗】对其造成伤害后,你获得其一张手牌。 |
【已发动】持恒技/限定技,准备阶段,若你已受伤,你可以将势力变更为群(晋),然后你获得技能“荡异”。 | 持恒技/主公技/限定技,当你造成伤害时,你可以令此伤害+1。 | |||
每局游戏限两次,结束阶段,你可以令一名角色依次将随机一张手牌置于牌堆顶,然后你视为使用一张【兵临城下】。此【兵临城下】结算结束后,若未造成伤害,你失去1点体力。 | ![]() 群(晋) 势力技,出牌阶段限一次,你可以选择一名其他角色,令其将任意张手牌扣置于武将牌上直至回合结束,然后你视为对其使用一张【决斗】。此【决斗】对其造成伤害后,你获得其所有/一张手牌。 |
【已发动】持恒技/限定技,准备阶段,若你已受伤且发动过技能“挟征”,你可以将势力变更为群(晋),然后你获得技能“荡异”。 | 持恒技/主公技,每回合限一次,当你造成伤害时,你可以令此伤害+1(每局游戏限两次)。 | |||
每局游戏限一次,结束阶段,你可以令一/两名角色依次将随机一张手牌置于牌堆顶,然后你视为使用一张【兵临城下】。此【兵临城下】结算结束后,若未造成伤害,你失去1点体力。 | ![]() 群(晋) 势力技,出牌阶段限一次,你可以选择一名其他角色,令其将任意张手牌扣置于武将牌上直至回合结束,然后你视为对其使用一张【决斗】。此【决斗】对其造成伤害后,你获得其所有/一张手牌。 |
【已发动】持恒技/限定技,准备阶段,若你已受伤,你可以将势力变更为群(晋),然后你获得技能“荡异”。 | 持恒技/主公技,每回合限一次,当你造成伤害时,你可以令此伤害+1(每局游戏限两次)。 |
兴王濬
版本 | 体力值 | 乘流 | 舰楼 | 修改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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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阶段,你可以对一名装备区内牌数小于你的角色造成1点伤害,然后你可以弃置装备区内的一张牌,对一名本回合未以此法选过的角色重复此流程。 | 每回合限一次,当场上的装备牌进入弃牌堆时,你可以弃置一张牌,选择并获得其中一张;然后若此牌对应的装备栏中没有牌,你使用之。 | |||
准备阶段,你可以对一名装备区内牌数小于你的角色造成1点伤害,然后你可以弃置装备区内的一张牌,对一名本回合未以此法选过的角色重复此流程。 | 每回合限一次,当场上的装备牌进入弃牌堆时,你可以 |
兴文鸯
版本 | 体力值 | 覆阵 | 修改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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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准备阶段,你可以失去1点体力并视为使用一张无距离限制的雷【杀】;此【杀】可以额外指定至多两名其他角色为目标,然后你秘密选择其中一名目标角色。 ②此【杀】结算结束后:你摸X张牌(X为此【杀】造成的伤害数);若此【杀】未对秘密选择的角色造成过伤害,你视为对所有的目标角色再使用一张雷【杀】。 |
|||
①准备阶段,你可以失去1点体力并视为使用一张无距离限制的雷【杀】;此【杀】可以额外指定至多两名其他角色为目标,然后你秘密选择其中一名目标角色。 ②此【杀】结算结束后:你摸一张牌;若此【杀】未对秘密选择的角色造成过伤害,你视为对所有的目标角色再使用一张雷【杀】。 |
兴诸葛诞
我大义之军,何以至此……展开/折叠
版本 | 体力值 | 坐瞻 | 摧冰 | 阑干 | 修改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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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游戏开始时,你选择你与至多两名其他角色,然后你的攻击范围+X(X为其中体力最高者的体力值且X至多为5)。 ②当“坐瞻”角色死亡后,你令另一名“坐瞻”角色从弃牌堆中获得X张牌名各不相同的基本牌。 |
锁定技,出牌阶段结束时,你将手牌摸或者弃置至Y张(Y为你攻击范围内的角色数且Y至多为5)。若你因此弃置了牌,你依次弃置任意名角色场上的至多共计等量张牌(每名角色限一次);否则你跳过本回合的弃牌阶段。 | 锁定技,当其他角色死亡时,你回复1点体力并摸两张牌,然后你的攻击范围-1(至多-3)。 | |||
①游戏开始时,你选择你与至多两名其他角色,然后你的攻击范围+X(X为其中体力最高者的体力值且X至多为5)。 ②当“坐瞻”角色死亡后,你令另一名“坐瞻”角色从弃牌堆中获得一张基本牌。 |
锁定技,出牌阶段结束时,你将手牌摸或者弃置至三张。若你因此弃置了牌,你依次弃置任意名角色场上的至多共计等量张牌(每名角色限一次);否则你跳过本回合的弃牌阶段。 | 锁定技,当其他角色死亡时,你回复1点体力并摸一张牌,然后你的攻击范围-1(至多-3)。 | |||
①游戏开始时,你选择你与至多两名其他角色,然后你的攻击范围+X(X为其中体力最高者的体力值且X至多为5)。 ②当“坐瞻”角色死亡后,你令另一名“坐瞻”角色从弃牌堆中获得一张基本牌。 |
锁定技,出牌阶段结束时,你将手牌摸或者弃置至四张。若你因此弃置了牌,你依次弃置任意名角色场上的至多共计等量张牌(每名角色限一次);否则你跳过本回合的弃牌阶段。 | 锁定技,当其他角色死亡时,你摸一张牌,然后你的攻击范围-1(至多-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