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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8更新
最新编辑:雨花的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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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4-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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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先声明
- 本人要偷懒,因此新创建了这个页面(不然到处调整天天见,看的也烦而且还占位置太多)。
- 三个模式共有描述为黑色,身份模式专属为红色,团战模式专属为金色(黄色不好分辨),斗地主模式专属为蓝色,身份模式/团战模式专属为橙色,身份模式/斗地主模式专属为紫色,团战模式/斗地主模式专属为绿色
正文
兴贾南风
版本 | 体力值 | 擅政 | 凶暴 | 烈妒 | 修改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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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出牌阶段限一次,你可以与至少一名其他角色“议事”,若议事结果为: 红色,你对一名未参加议事的角色造成1点伤害; 黑色,你获得所有意见牌。 |
当你成为议事目标后,若此议事将展示的牌数小于8,你可以令自己于此次议事展示手牌时,额外选择一张手牌展示。若如此做,其他角色议事展示手牌时,改为随机展示一张手牌。 | 锁定技,其他女性角色和手牌数大于你的角色不能响应你使用的牌。 | |||
每出牌阶段限一次,你可以与至少一名其他角色“议事”,若议事结果为: 红色,你对一名未参加议事的角色造成1点伤害; 黑色,你获得至多五张意见牌。 |
当你成为议事目标后,若此议事将展示的牌数小于8,你可以令自己于此次议事展示手牌时,额外选择一张手牌展示。若如此做,其他角色议事展示手牌时,改为随机展示一张手牌。 | 锁定技,其他女性角色和手牌数大于你的角色不能响应你使用的牌。 |
起刘备
版本 | 体力值 | 积善 | 振鞘 | 修改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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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名角色的回合限一次,当一名角色受到伤害时,你可以失去1点体力并防止此伤害,然后你与其各摸一张牌。每名角色的回合限一次,当你造成伤害后,你可以在体力值最少的角色中选择一名因“积善”而防止过伤害的角色,然后令其回复1点体力。 | ①你的攻击范围+1。 ②当你使用【杀】指定目标后,若你的武器栏中没有牌,你令此【杀】的结算执行两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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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名角色的回合限一次,当一名角色受到伤害时,你可以失去2点体力并防止此伤害,然后你与其各摸一张牌。每名角色的回合限一次,当你造成伤害后,你可以在体力值最少的角色中选择一名因“积善”而防止过伤害的角色,然后令其回复1点体力。 | ①你的攻击范围+1。 ②当你使用【杀】指定目标后,若你的武器栏中没有牌,你令此【杀】的结算执行两次。 |
神司马懿
极略神司马懿版本
版本 | 体力值 | 忍戒 | 连破 | 拜印 | ☆极略 | ★鬼才 | ★放逐 | ★集智 | ★制衡 | ★完杀 | 修改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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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放逐” 【蜀】“集智” 【吴】“制衡” 【群】“完杀” ②出牌阶段开始时,你可以选择一项:1.移去X枚“忍”(X为你发动此项效果的次数),选择并获得一个“极略”中包含的技能(你已有的技能除外);2.移去至多2枚“忍”,摸等量的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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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放逐” 【蜀】“集智” 【吴】“制衡” 【群】“完杀” ②出牌阶段开始时,你可以选择一项:1.移去X枚“忍”(X为你发动此项效果的次数,且X至少为2),选择并获得一个“极略”中包含的技能(你已有的技能除外);2.移去至多2枚“忍”,摸等量的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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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放逐” 【蜀】“集智” 【吴】“制衡” 【群】“完杀” ②出牌阶段开始时,你可以选择一项:1.移去X枚“忍”(X为你发动此项效果的次数+1,且X至少为2),选择并获得一个“极略”中包含的技能(你已有的技能除外);2.移去至多2枚“忍”,摸等量的牌。 |
应天神司马懿版本
- 橙色为军争版本和团战类模式版本,蓝色仅为斗地主模式版本。
版本 | 体力值 | 戢鳞 | 英猷 | 应天 | ☆连破 | ☆鬼才 | ☆完杀 | 修改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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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当你成为其他角色使用牌的目标时,你可以将一张暗置状态的“志”改为明置状态,令此牌对你无效; ③回合开始时,你可以用任意张手牌替换等量的暗置状态的“志”。 |
②当你失去一张牌时,若此牌的花色为明置状态的“志”中包含的花色,你摸一张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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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当你成为其他角色使用牌的目标时,你可以将一张暗置状态的“志”改为明置状态,然后取消之; ③回合开始时,你可以用任意张手牌替换等量的暗置状态的“志”。 |
②当你失去一张牌时,若此牌的花色为明置状态的“志”中包含的花色,你摸一张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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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当你成为其他角色使用牌的目标时,你可以将一张暗置状态的“志”改为明置状态,然后取消之; ③回合开始时,你可以用任意张手牌替换等量的暗置状态的“志”。 |
②当你失去一张牌时,若此牌的花色为明置状态的“志”中包含的花色,你摸一张牌。 |
司马昭
基础形态
版本 | 体力值 | 挟征 | 谦吞 | 昭凶 | 修改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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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束阶段,你可以令至多三名角色依次将随机一张手牌置于牌堆顶,然后你视为使用一张优先指定同势力角色为目标的【兵临城下】。此【兵临城下】结算结束后,若未造成伤害,你失去1点体力。 | 魏 势力技,出牌阶段限一次,你可以令一名有手牌的其他角色展示至少一张手牌,然后你与其拼点(其仅能用展示牌拼点)。若你赢,你获得其展示的手牌;若你没赢,你获得其未展示的手牌。此次拼点结束后,你展示所有手牌。 |
持恒技/限定技,准备阶段,若你已受伤且发动过技能“挟征”,你可以将势力变更为群(晋),然后你获得技能“荡异”(若为身份模式,则删去“挟征”中的“优先指定同势力角色为目标的”)。 | |||
结束阶段,你可以令至多三名角色依次将随机一张手牌置于牌堆顶,然后你视为使用一张优先指定同势力角色为目标的【兵临城下】。此【兵临城下】结算结束后,若未造成伤害,你失去1点体力。 | 魏 势力技,出牌阶段限一次,你可以令一名有手牌的其他角色展示至少一张手牌,然后你与其拼点(其仅能用展示牌拼点)。若你赢,你获得其展示的手牌;若你没赢,你获得其未展示的手牌。此次拼点结束后,你展示所有手牌。 |
持恒技/限定技,准备阶段,若你已受伤且发动过技能“挟征”,你可以将势力变更为群(晋),然后你获得技能“荡异”(若为身份模式,则删去“挟征”中的“优先指定同势力角色为目标的”)。 | |||
结束阶段,你可以令至多两名角色依次将随机一张手牌置于牌堆顶,然后你视为使用一张优先指定同势力角色为目标的【兵临城下】。此【兵临城下】结算结束后,若未造成伤害,你失去1点体力。 | 魏 势力技,出牌阶段限一次,你可以令一名有手牌的其他角色展示至少一张手牌,然后你与其拼点(其仅能用展示牌拼点)。若你赢,你获得其展示的手牌;若你没赢,你获得其未展示的手牌。此次拼点结束后,你展示所有手牌。 |
持恒技/限定技,准备阶段,若你已受伤且发动过技能“挟征”,你可以将势力变更为群(晋),然后你获得技能“荡异”(若为身份模式,则删去“挟征”中的“优先指定同势力角色为目标的”)。 |
巅峰形态
版本 | 体力值 | 挟征 | 威肆 | 昭凶 | 荡异 | 修改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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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束阶段,你可以令至多三名角色依次将随机一张手牌置于牌堆顶,然后你视为使用一张优先指定同势力角色为目标的【兵临城下】。此【兵临城下】结算结束后,若未造成伤害,你失去1点体力。 | 群(晋) 势力技,出牌阶段限一次,你可以选择一名其他角色,令其将任意张手牌扣置于武将牌上直至回合结束,然后你视为对其使用一张【决斗】。此【决斗】对其造成伤害后,你获得其所有手牌。 |
【已发动】持恒技/限定技,准备阶段,若你已受伤且发动过技能“挟征”,你可以将势力变更为群(晋),然后你获得技能“荡异”(若为身份模式,则删去“挟征”中的“优先指定同势力角色为目标的”)。 | 持恒技,每回合限一次,当你造成伤害时,你可以令此伤害+1(每局游戏限三次)。 | |||
结束阶段,你可以令至多三名角色依次将随机一张手牌置于牌堆顶,然后你视为使用一张优先指定同势力角色为目标的【兵临城下】。此【兵临城下】结算结束后,若未造成伤害,你失去1点体力。 | 群(晋) 势力技,出牌阶段限一次,你可以选择一名其他角色,令其将任意张手牌扣置于武将牌上直至回合结束,然后你视为对其使用一张【决斗】。此【决斗】对其造成伤害后,你获得其所有手牌。 |
【已发动】持恒技/限定技,准备阶段,若你已受伤且发动过技能“挟征”,你可以将势力变更为群(晋),然后你获得技能“荡异”(若为身份模式,则删去“挟征”中的“优先指定同势力角色为目标的”)。 | 持恒技/主公技,每回合限一次,当你造成伤害时,你可以令此伤害+1(每局游戏限三次)。 | |||
结束阶段,你可以令至多两名角色依次将随机一张手牌置于牌堆顶,然后你视为使用一张优先指定同势力角色为目标的【兵临城下】。此【兵临城下】结算结束后,若未造成伤害,你失去1点体力。 | 群(晋) 势力技,出牌阶段限一次,你可以选择一名其他角色,令其将任意张手牌扣置于武将牌上直至回合结束,然后你视为对其使用一张【决斗】。此【决斗】对其造成伤害后,你获得其所有手牌。 |
【已发动】持恒技/限定技,准备阶段,若你已受伤且发动过技能“挟征”,你可以将势力变更为群(晋),然后你获得技能“荡异”(若为身份模式,则删去“挟征”中的“优先指定同势力角色为目标的”)。 | 持恒技/主公技,每回合限一次,当你造成伤害时,你可以令此伤害+1(每局游戏限两次)。 |
兴文鸯
版本 | 体力值 | 覆阵 | 修改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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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准备阶段,你可以失去1点体力并视为使用一张无距离限制的雷【杀】;此【杀】可以额外指定至多两名其他角色为目标,然后你秘密选择其中一名目标角色。 ②此【杀】结算结束后:你摸X张牌(X为此【杀】造成的伤害数);若此【杀】未对秘密选择的角色造成过伤害,你视为对所有的目标角色再使用一张雷【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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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准备阶段,你可以失去1点体力并视为使用一张无距离限制的雷【杀】;此【杀】可以额外指定至多两名其他角色为目标,然后你秘密选择其中一名目标角色。 ②此【杀】结算结束后:你摸一张牌;若此【杀】未对秘密选择的角色造成过伤害,你视为对所有的目标角色再使用一张雷【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