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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1更新
最新编辑:雨花的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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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4-12-21
最新编辑:雨花的回忆
事先声明
- 本人要偷懒,因此新创建了这个页面(不然到处调整天天见,看的也烦而且还占位置太多)。
- 三个模式共有描述为黑色,身份模式专属为红色,团战模式专属为金色(黄色不好分辨),斗地主模式专属为蓝色,身份模式/团战模式专属为橙色,身份模式/斗地主模式专属为紫色,团战模式/斗地主模式专属为绿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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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计篇
糜夫人
版本 | 体力值 | 闺秀 | 存嗣 | 修改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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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试服废案 | 3/3 | 出牌阶段限一次,若你的武将牌没有背面朝上,你可以翻面,然后你令一名角色从牌堆中随机获得一张【杀】且其使用的下一张【杀】造成的伤害+1。 | 锁定技,当你受到伤害后,若你的武将牌背面朝上,你将武将牌翻回正面;当你的武将牌翻至正面朝上时,你摸一张牌。 | 诡异的设计,后面就直接报废了。 |
版本 | 体力值 | 闺秀 | 清玉 | 悬存 | 修改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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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服版本 | 3/3 | 锁定技,结束阶段,若你的体力值为奇数,则你摸一张牌,否则你回复1点体力。 | 使命技/锁定技,当你受到伤害时,你弃置两张牌,防止之。 成功:准备阶段,若你未受伤且没有手牌,你获得技能“悬存”。 失败:当你进入濒死状态时,你减1点体力上限。 |
其他角色的回合结束时,若你的手牌数小于体力值,你可以令该角色摸X张牌(X为你的体力值减手牌数,且至多为2)。 | 机制牺牲品,肉眼可见的超级限制器。 |
刘巴
版本 | 体力值 | 锻币 | 统度 | 修改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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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牌阶段限一次,若所有角色手牌数之和大于场上角色数的两倍,你可以令所有其他角色依次弃置X张手牌(X为其手牌数的一半,向下取整且至多为3),然后你可以选择一名角色,随机将三张弃置牌交给其。 | 每回合限一次,当你成为其他角色使用牌的唯一目标时,你可以令一名角色重铸一张牌。 | |||
限定技,出牌阶段,若所有角色手牌数之和大于场上角色数的两倍,你可以令所有其他角色依次弃置X张手牌(X为其手牌数的一半,向下取整且至多为3),然后你可以选择一名角色,随机将三张弃置牌交给其。 | 每回合限一次,当你成为其他角色使用牌的唯一目标时,你可以令一名角色重铸一张牌。 |
吕范
版本 | 体力值 | 调度 | 典财 | 严纪 | 修改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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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试服原版 | 3/3 | 准备阶段,你可以令一名角色摸一张牌,然后将该角色装备区里的一张牌移至另一名角色的装备区。 | 其他角色的结束阶段,你可以令至多X名角色各摸一张牌(X为你本回合失去的手牌数)。 | 出牌阶段开始时,你可以选择一项“整肃”,然后本回合的弃牌阶段结束后,若“整肃”未失败,你获得“整肃”奖励。 | |
测试服II版 | 3/3 | 准备阶段,你可以将该角色装备区里的一张牌移至另一名角色的装备区,然后该角色摸一张牌。 | 其他角色的出牌阶段结束时,若你本阶段失去过至少X张牌(X为你的体力值),你可以将手牌摸至体力上限。 | 出牌阶段开始时,你可以选择一项“整肃”,然后本回合的弃牌阶段结束后,若“整肃”未失败,你获得“整肃”奖励。 | |
正式版 | 3/3 | 准备阶段,你可以将一名角色装备区里的一张牌移至另一名其他角色的装备区,然后该角色摸一张牌。 | 其他角色的出牌阶段结束时,若你本阶段失去过至少X张牌(X为你的体力值),你可以将手牌摸至体力上限。 | 出牌阶段开始时,你可以选择一项“整肃”,然后本回合的弃牌阶段结束后,若“整肃”未失败,你获得“整肃”奖励。 |
朱儁
版本 | 体力值 | 佯解 | 拒降 | 厚俸 | 修改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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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牌阶段限一次,你可以摸一张牌并与一名角色拼点,且你的拼点牌点数-X(X为你已损失的体力值)。若你没赢,你可以令另一名其他角色获得两张拼点牌,然后令其视为对与你拼点的角色使用一张火【杀】。 | 限定技,当其他角色脱离濒死状态时,你可以对其造成1点伤害,然后摸X张牌(X为该角色的体力上限且至多为5)。 | 每轮限一次,一名角色的出牌阶段开始时,若其在你攻击范围内,你可以令其选择一项“整肃”,然后本回合的弃牌阶段结束后,若“整肃”未失败,你与其均获得“整肃”奖励。 | |||
出牌阶段限一次,你可以与一名角色拼点,若你没赢,你可以令另一名其他角色视为对与你拼点的角色使用一张火【杀】。 | 限定技,当其他角色脱离濒死状态时,你可以对其造成1点伤害。 | 每轮限一次,一名角色的出牌阶段开始时,若其在你攻击范围内,你可以令其选择一项“整肃”,然后本回合的弃牌阶段结束后,若“整肃”未失败,你与其均获得“整肃”奖励。 |
谋攻篇
谋曹丕
- 三个模式共有描述为黑色,身份模式/团战模式专属为橙色(谋曹丕的若为是斗地主模式大范围删效果)。
版本 | 体力值 | 行殇 | 放逐(000000) | 颂威 | 修改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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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当其他角色死亡时,或一名角色受到伤害后(每回合限一次),你获得1个“颂”标记。 ②出牌阶段限一次,你可以选择一名角色并移去任意个“颂”标记,然后你令其执行对应的一项: 1个,复原武将牌; 2个,摸X张牌(X为已死亡角色数,至少为1且至多为5); 3个,回复1点体力并增加1点体力上限,然后随机恢复一个被废除的装备栏(体力上限不大于9的目标角色可执行此项); 4个,追思一名未被追思过的已阵亡角色的武将牌上的技能,然后你失去技能“行殇”、“放逐”和“颂威”。 |
出牌阶段限一次,若你有行殇,你可以选择一名其他角色,移去一定数量的“颂”并令其执行对应的操作: 2个,直到其下回合结束,(1)其武将技能失效;(2)其不可响应另一名角色使用的牌。 3个,(1)其翻面;(2)你指定一种类型,直到其下回合结束,其不能使用你指定类型外的手牌。 |
①出牌阶段开始时,若你有行殇,你获得X枚“颂”标记(X为本局游戏其他魏势力角色数)。 ②每局游戏限一次,出牌阶段,你可以令一名其他魏势力角色失去其武将牌上的所有技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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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当其他角色死亡时,或一名角色受到伤害后(每回合限一次),你获得1个“颂”标记。 ②出牌阶段限一次,你可以选择一名角色并移去任意个“颂”标记,然后你令其执行对应的一项: 1个,复原武将牌; 2个,摸X张牌(X为已死亡角色数,至少为1且至多为5); 3个,回复1点体力并增加1点体力上限,然后随机恢复一个被废除的装备栏(体力上限不大于9的目标角色可执行此项); 4个,追思一名未被追思过的已阵亡角色的武将牌上的技能,然后你失去技能“行殇”、“放逐”和“颂威”。(若该角色为你且你拥有技能“行殇”) |
出牌阶段限一次,若你有行殇,你可以选择一名其他角色,移去任意数量的“颂”并令其执行对应的选项: 1个,直到其下回合结束,其不能使用除基本牌以外的手牌; 2个,直到其下回合结束,(1)其武将技能失效;(2)其不可响应另一名角色使用的牌;(3)其不能使用除锦囊牌以外的手牌。 3个,(1)令其翻面;(2)直到其下回合结束前,其不能使用除装备牌以外的手牌。 |
①出牌阶段开始时,若你有行殇,你获得X枚“颂”标记(X为本局游戏其他魏势力角色数)。 ②每局游戏限一次,出牌阶段,你可以令一名其他魏势力角色失去其武将牌上的所有技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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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当其他角色死亡时,或一名角色受到伤害后(每回合限一次),你获得2个“颂”标记(你至多拥有9个颂”标记)。 ②出牌阶段限两次,你可以选择一名角色并移去任意个“颂”标记,然后你令其执行对应的一项: 2个,(1)摸X张牌(X为已死亡角色数,至少为2且至多为5);(2)复原武将牌。 5个,(1)回复1点体力并增加1点体力上限,然后随机恢复一个被废除的装备栏(体力上限不大于9的目标角色可执行此项);(2)追思一名未被追思过的已阵亡角色的武将牌上的技能,然后你失去技能“行殇”、“放逐”和“颂威”(若该角色为你且你拥有技能“行殇”)。 |
出牌阶段限一次,若你有行殇,你可以选择一名其他角色,移去任意数量的“颂”并令其执行对应的选项: 1个,直到其下回合结束,其不能使用除基本牌以外的手牌; 2个,直到其下回合结束,(1)其武将技能失效;(2)其不可响应另一名角色使用的牌;(3)其不能使用除锦囊牌以外的手牌。 3个,(1)令其翻面;(2)直到其下回合结束前,其不能使用除装备牌以外的手牌。 |
①出牌阶段开始时,若你有行殇,你获得X枚“颂”标记(X为本局游戏其他魏势力角色数)。 ②每局游戏限一次,出牌阶段,你可以令一名其他魏势力角色失去其武将牌上的所有技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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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当其他角色死亡时,或一名角色受到伤害后(每回合限一次),你获得2个“颂”标记(你至多拥有9个颂”标记)。 ②出牌阶段限两次,你可以选择一名角色并移去任意个“颂”标记,然后你令其执行对应的一项: 2个,(1)摸X张牌(X为已死亡角色数,至少为2且至多为5);(2)复原武将牌。 5个,(1)回复1点体力并增加1点体力上限,然后随机恢复一个被废除的装备栏(体力上限不大于9的目标角色可执行此项);(2)追思一名未被追思过的已阵亡角色的武将牌上的技能,然后你失去技能“行殇”、“放逐”和“颂威”(若该角色为你且你拥有技能“行殇”)。 |
出牌阶段限一次,若你有行殇,你可以选择一名其他角色,移去任意数量的“颂”并令其执行对应的选项: 1个,直到其下回合结束,其不能使用除基本牌以外的手牌; 2个,直到其下回合结束,(1)其不能使用除锦囊牌以外的手牌;(2)其不可响应另一名角色使用的牌;(3)其武将技能失效。 3个,(1)令其翻面;(2)直到其下回合结束前,其不能使用除装备牌以外的手牌。 |
①出牌阶段开始时,若你有行殇,你获得X枚“颂”标记(X为本局游戏其他魏势力角色数)。 ②每局游戏限一次,出牌阶段,你可以令一名其他魏势力角色失去其武将牌上的所有技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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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当其他角色死亡时,或一名角色受到伤害后(每回合限一次),你获得2个“颂”标记(你至多拥有9个颂”标记)。 ②出牌阶段限两次,你可以选择一名角色并移去任意个“颂”标记,然后你令其执行对应的一项: 2个,(1)摸X张牌(X为已死亡角色数,至少为2且至多为5);(2)复原武将牌。 5个,(1)回复1点体力并增加1点体力上限,然后随机恢复一个被废除的装备栏(体力上限不大于9的目标角色可执行此项);(2)追思一名未被追思过的已阵亡角色的武将牌上的技能,然后你失去技能“行殇”、“放逐”和“颂威”(若该角色为你且你拥有技能“行殇”)。 |
出牌阶段限一次,若你有行殇,你可以选择一名其他角色,移去任意数量的“颂”并令其执行对应的选项: 1个,直到其下回合结束,其不能使用除基本牌以外的手牌; 2个,直到其下回合结束,(1)其不能使用除锦囊牌以外的手牌;(2)其不可响应另一名角色使用的牌;(3)其武将技能失效。 3个,(1)令其翻面;(2)直到其下回合结束前,其不能使用除装备牌以外的手牌。 |
①出牌阶段开始时,若你有行殇,你获得X枚“颂”标记(X为本局游戏其他魏势力角色数的两倍)。 ②每局游戏限一次,出牌阶段,你可以令一名其他魏势力角色失去其武将牌上的所有技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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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当其他角色死亡时,或一名角色受到伤害后(每回合限一次),你获得2个“颂”标记(你至多拥有9个颂”标记)。 ②出牌阶段限两次,你可以选择一名角色并移去任意个“颂”标记,然后你令其执行对应的一项: 2个,(1)摸三张牌;(2)复原武将牌。 3个,回复1点体力并增加1点体力上限,然后随机恢复一个被废除的装备栏(体力上限不大于9的目标角色可执行此项);4个,追思一名未被追思过的已阵亡角色的武将牌上的技能,然后你失去技能“行殇”、“放逐”和“颂威”(若该角色为你且你拥有技能“行殇”)。 |
出牌阶段限一次,若你有行殇,你可以选择一名其他角色,移去任意数量的“颂”并令其执行对应的选项: 2个,直到其下回合结束,其不能使用除基本牌外的手牌; 4个,直到其下回合结束,其不可响应另一名角色使用的牌; 6个,直到其下回合结束,(1)其武将技能失效;(2)其不能使用锦囊牌外的手牌; 8个,(1)令其翻面;(2)直到其下回合结束前,其不能使用除装备牌以外的手牌。 |
①出牌阶段开始时,若你有行殇,你获得X枚“颂”标记(X为本局游戏其他魏势力角色数的两倍)。 | |||
①当其他角色死亡时,或一名角色受到伤害后(每回合限一次),你获得2个“颂”标记(你至多拥有9个颂”标记)。 ②出牌阶段限两次,你可以选择一名角色并移去任意个“颂”标记,然后你令其执行对应的一项: 2个,(1)摸三张牌;(2)复原武将牌。 3个,回复1点体力并增加1点体力上限,然后随机恢复一个被废除的装备栏(体力上限不大于9的目标角色可执行此项);4个,追思一名未被追思过的已阵亡角色的武将牌上的技能,然后你失去技能“行殇”、“放逐”和“颂威”(若该角色为你且你拥有技能“行殇”)。 |
出牌阶段限一次,若你有行殇,你可以选择一名其他角色,移去任意数量的“颂”并令其执行对应的选项: 2个,直到其下回合结束,其不能使用除基本牌外的手牌; 4个,直到其下回合结束,其不可响应另一名角色使用的牌; 6个,直到其下回合结束,(1)其武将技能失效;(2)其不能使用锦囊牌外的手牌; 8个,(1)令其翻面;(2)直到其下回合结束前,其不能使用除装备牌以外的手牌。 |
①出牌阶段开始时,若你有行殇,你获得X枚“颂”标记(X为本局游戏其他魏势力角色数的两倍)。 | |||
①当其他角色死亡时,或一名角色受到伤害后(每回合限一次),你获得2个“颂”标记(你至多拥有9个颂”标记)。 ②出牌阶段限两次,你可以选择一名角色并移去任意个“颂”标记,然后你令其执行对应的一项: 2个,(1)摸三张牌;(2)复原武将牌。 3个,回复1点体力并增加1点体力上限,然后随机恢复一个被废除的装备栏(体力上限不大于9的目标角色可执行此项);4个,追思一名未被追思过的已阵亡角色的武将牌上的技能,然后你失去技能“行殇”、“放逐”和“颂威”(若该角色为你且你拥有技能“行殇”)。 |
出牌阶段限一次,若你有行殇,你可以选择一名其他角色,移去任意数量的“颂”并令其执行对应的选项: 2个,直到其下回合结束,其不能使用除基本牌外的手牌; 4个,直到其下回合结束,其不可响应另一名角色使用的牌; 6个,直到其下回合结束,(1)其武将技能失效;(2)其不能使用锦囊牌外的手牌; 8个,(1)令其翻面;(2)直到其下回合结束前,其不能使用除装备牌以外的手牌。 |
①出牌阶段开始时,若你有行殇,你获得X枚“颂”标记(X为本局游戏魏势力角色数的两倍)。 | |||
①当其他角色死亡时,或一名角色受到伤害后(每回合限一次),你获得2个“颂”标记(你至多拥有9个颂”标记)。 ②出牌阶段限两次,你可以选择一名角色并移去任意个“颂”标记,然后你令其执行对应的一项: 2个,(1)摸三张牌;(2)复原武将牌。 3个,回复1点体力并增加1点体力上限,然后随机恢复一个被废除的装备栏(体力上限不大于9的目标角色可执行此项);4个,追思一名未被追思过的已阵亡角色的武将牌上的技能,然后你失去技能“行殇”、“放逐”和“颂威”(若该角色为你且你拥有技能“行殇”)。 |
出牌阶段限一次,若你有行殇,你可以选择一名其他角色,移去任意数量的“颂”并令其执行对应的选项: 2个,直到其下回合结束,其不能使用除基本牌外的手牌; 4个,直到其下回合结束,其不可响应另一名角色使用的牌; 6个,直到其下回合结束,(1)其武将技能失效;(2)其不能使用锦囊牌外的手牌; 8个,(1)令其翻面;(2)直到其下回合结束前,其不能使用除装备牌以外的手牌。 |
①出牌阶段开始时,若你有行殇,你获得X枚“颂”标记(X为本局游戏其他魏势力角色数的两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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谋郭嘉
版本 | 体力值 | 天妒 | 遗计 | 修改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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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换技,出牌阶段开始时, 阳:你可以弃置两张手牌,视为使用一张普通锦囊牌; 阴:你判定并获得判定牌,若判定结果与你本局游戏内发动此技能弃置过的牌的其中一种花色相同,你受到1点无来源伤害。 |
①当你受到伤害后,你可以摸两张牌,然后你可以将至多两张手牌分配给其他角色; ②当你每轮首次进入濒死状态时,你可以摸一张牌,然后可以将一张手牌交给一名其他角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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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换技,出牌阶段开始时, 阳:你可以弃置两张手牌,视为使用一张普通锦囊牌; 阴:你判定并获得判定牌,若判定结果与你本局游戏内发动此技能弃置过的牌的其中一种花色相同,你受到1点无来源伤害。 |
①当你受到伤害后,你可以摸两张牌,然后你可以将至多两张手牌分配给其他角色; ②当你每轮首次进入濒死状态时,你可以摸一张牌,然后你可以将此牌交给一名其他角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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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换技,出牌阶段开始时, 阳:你可以弃置两张手牌,视为使用一张普通锦囊牌; 阴:你判定并获得判定牌,若判定结果与你本局游戏内发动此技能弃置过的牌的其中一种花色相同,你受到1点无来源伤害。 |
①当你受到伤害后,你可以摸两张牌,然后你可以将这些牌/至多两张手牌分配给其他角色; ②当你每轮首次进入濒死状态时,你可以摸一/两张牌,然后你可以将此牌/至多等量张牌交给一名其他角色。 |
- 三个模式共有描述为黑色,身份模式专属为红色,团战模式/斗地主模式专属为绿色
谋关羽
版本 | 体力值 | 武圣 | 义绝 | 修改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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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你可以将一张手牌当任意一种【杀】使用或打出; ②出牌阶段开始时,你可以选择一名主公以外的其他角色,然后你获得以下效果直至此阶段结束:1.你对其使用【杀】无距离无次数限制;2.你使用【杀】指定其为目标后,你摸一张牌;3.你对其使用五张【杀】后,其不再成为你使用【杀】指定的目标。 |
当你于回合内对一名其他角色造成伤害时,若此伤害会令其进入濒死状态,则你防止之(每名角色限一次)。若如此做,直至本回合结束,你使用牌指定其为目标时,取消之。 | |||
①你可以将一张手牌当任意一种【杀】使用或打出; ②出牌阶段开始时,你可以选择一名主公以外的其他角色,然后你获得以下效果直至此阶段结束:1.你对其使用【杀】无距离无次数限制;2.你使用【杀】指定其为目标后,你摸三张牌;3.你对其使用五张【杀】后,其不再成为你使用【杀】指定的目标。 |
当你于回合内对一名其他角色造成伤害时,若此伤害会令其进入濒死状态,则你防止之(每名角色限一次)。若如此做,直至本回合结束,你使用牌指定其为目标时,取消之。 | |||
①你可以将一张手牌当任意一种【杀】使用或打出; ②出牌阶段开始时,你可以选择一名主公以外的其他角色,然后你获得以下效果直至此阶段结束:1.你对其使用【杀】无距离无次数限制;2.你使用【杀】指定其为目标后,你摸一张牌;3.你对其使用五/三张【杀】后,其不再成为你使用【杀】指定的目标。 |
当你于回合内对一名其他角色造成伤害时,若此伤害会令其进入濒死状态,则你防止之(每名角色限一次)。若如此做,直至本回合结束,你使用牌指定其为目标时,取消之。 | |||
①你可以将一张手牌当任意一种【杀】使用或打出; ②出牌阶段开始时,你可以选择一名主公以外的其他角色,然后你获得以下效果直至此阶段结束:1.你对其使用【杀】无距离无次数限制;2.你使用【杀】指定其为目标后,你摸两一张牌;3.你对其使用三张【杀】后,其不再成为你使用【杀】指定的目标。 |
当你于回合内对一名其他角色造成伤害时,若此伤害会令其进入濒死状态,则你防止之(每名角色限一次)。若如此做,直至本回合结束,你使用牌指定其为目标时,取消之。 | |||
①你可以将一张手牌当任意一种【杀】使用或打出; ②出牌阶段开始时,你可以选择一名主公以外的其他角色,然后你获得以下效果直至此阶段结束:1.你对其使用【杀】无距离无次数限制;2.你使用【杀】指定其为目标后,你摸两一张牌;3.你对其使用三张【杀】后,其不再成为你使用【杀】指定的目标。 |
当一名其他角色于你的回合内受到你造成的伤害时,若此伤害会令其进入濒死状态,则你防止之(每名角色限一次)。若如此做,直至本回合结束,你使用牌指定其为目标时,取消之。 |
谋徐晃
版本 | 体力值 | 断粮 | 势迫 | 修改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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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牌阶段限两次,你可以与一名其他角色进行一次“谋弈”: 围城断粮,你将牌堆顶的一张牌当无距离限制的【兵粮寸断】对其使用; 擂鼓进军,你视为对其使用一张【决斗】。 |
结束阶段,你可以令一名体力值小于你的角色或所有判定区里有【兵粮寸断】的其他角色依次选择一项:1.交给你一张手牌,然后你可以将此牌交给一名其他角色;2.受到1点伤害。 | |||
出牌阶段限两次,你可以与一名其他角色进行一次“谋弈”: 围城断粮,你将牌堆顶的一张牌当无距离限制的【兵粮寸断】对其使用; 擂鼓进军,你视为对其使用一张【决斗】。 |
结束阶段,你可以令一名体力值小于你的角色或所有判定区里有【兵粮寸断】的其他角色依次选择一项:1.交给你一张手牌,然后你可以将此牌交给一名其他角色;2.受到1点伤害。 | |||
出牌阶段限两次,你可以与一名其他角色进行一次“谋弈”: 围城断粮,你将牌堆顶的一张牌当无距离限制的【兵粮寸断】对其使用; 擂鼓进军,你视为对其使用一张【决斗】。 |
结束阶段,你可以令一名体力值小于你的角色或所有判定区里有【兵粮寸断】的其他角色依次选择一项:1.弃置一张牌;2.令你摸一张牌。 | |||
出牌阶段限一次,你可以与一名其他角色进行一次“谋弈”: 围城断粮,你将牌堆顶的一张牌当无距离限制的【兵粮寸断】对其使用; 擂鼓进军,你视为对其使用一张【决斗】。 |
结束阶段,你可以令一名体力值小于你的角色或所有判定区里有【兵粮寸断】的其他角色依次选择一项:1.弃置一张牌;2.令你摸一张牌。 | |||
出牌阶段限一次,你可以与一名其他角色进行一次“谋弈”: 围城断粮,你将牌堆顶的一张牌当无距离限制的【兵粮寸断】对其使用; 擂鼓进军,你视为对其使用一张【决斗】。 |
结束阶段,你可以令一名体力值小于你的角色或所有判定区里有【兵粮寸断】的其他角色依次选择一项:1.交给你一张手牌,然后你可以将此牌交给一名其他角色;2.受到1点伤害。 |
- 三个模式共有描述为黑色,身份模式专属为红色,团战模式专属为金色(黄色不好分辨),斗地主模式专属为蓝色,团战模式/斗地主模式专属为绿色
- 三个模式共有描述为黑色,身份模式专属为红色,团战模式/斗地主模式专属为绿色
谋张辽
版本 | 体力值 | 突袭 | 登锋 | 修改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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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回合内限三次,当你不因此技能获得牌后,你可以将其中任意张牌置入弃牌堆,然后你获得至多X名其他角色各一张手牌(X为你此次以此法置入弃牌堆的牌数)。 | 准备阶段,你可以选择一名其他角色并选择一项:1.选择其装备区里至多两张牌,令其获得之;2.你从牌堆中获得一张【杀】。 背水:失去1点体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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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回合内限一/三/两次,当你不因此技能获得牌后,你可以将其中任意张牌置入弃牌堆,然后你获得至多X名其他角色各一张手牌(X为你此次以此法置入弃牌堆的牌数)。 | 准备阶段,你可以选择一名其他角色并选择一项:1.选择其装备区里一/至多两张牌,令其获得之;2.你从牌堆中获得一张【杀】。 背水:失去1点体力。 |
|||
你的回合内限两次,当你不因此技能获得牌后,你可以将其中任意张牌置入弃牌堆,然后你获得至多X名其他角色各一张手牌(X为你此次以此法置入弃牌堆的牌数)。 | 准备阶段,你可以选择一名其他角色并选择一项:1.选择其装备区里一/至多两张牌,令其获得之;2.你从牌堆中获得一张【杀】。 背水:失去1点体力。 |
|||
你的回合内限两次,当你不因此技能获得牌后,你可以将其中任意张牌置入弃牌堆,然后你获得至多X名其他角色各一张手牌(X为你此次以此法置入弃牌堆的牌数)。 | 准备阶段,你可以选择一名其他角色并选择一项:1.选择其装备区的一张牌,令其获得之;2.你从牌堆中获得一张【杀】。 背水:失去1点体力。 |
- 三个模式共有描述为黑色,身份模式专属为红色,团战模式/斗地主模式专属为绿色
谋诸葛瑾
版本 | 体力值 | 缓释 | 弘援 | 明哲 | 修改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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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一名角色的判定牌生效前,你观看牌堆顶的X张牌(X为你的体力值),然后你可以用这些牌/手牌中的其中一张牌替换之。 | 蓄力技,(1/4) ①当你一次性获得至少两张牌时,你可以消耗1点“蓄力”点令至多两名角色各摸一张牌。 ②当一名其他角色一次性失去至少两张牌时,你可以消耗1点“蓄力”点令其摸两张牌。 |
锁定技,每轮限三次。当你于回合外失去牌时,你选择一名角色,若其有“蓄力”技,令其获得1点“蓄力”点 | |||
当一名角色的判定牌生效前,你观看牌堆顶的X张牌(X为你的体力值),然后你可以用这些牌/手牌中的其中一张牌替换之。 | 蓄力技,(1/4) ①当你一次性获得至少两张牌时,你可以消耗1点“蓄力”点令至多两名角色各摸一张牌。 ②当一名其他角色一次性失去至少两张牌时,你可以消耗1点“蓄力”点令其摸两张牌。 |
锁定技,①每轮限三次。当你于回合外失去牌时,你选择一名角色,若其有“蓄力”技,令其获得1点“蓄力”点。 ②若你失去的牌中有非基本牌,则其摸等量的牌。 |
|||
当一名角色的判定牌生效前,你观看牌堆顶的一张牌,然后你可以用此牌/手牌中的其中一张牌替换之。 | 蓄力技,(1/3) ①当你一次性获得至少两张牌时,你可以消耗1点“蓄力”点令至多两名角色各摸一张牌。 ②当一名其他角色一次性失去至少两张牌时,你可以消耗1点“蓄力”点令其摸两张牌。 |
锁定技,①每轮限两次。当你于回合外失去牌时,你选择一名角色,若其有“蓄力”技,令其获得1点“蓄力”点。 ②若你失去的牌中有非基本牌,则其摸一张牌。 |
|||
当一名角色的判定牌生效前,你观看牌堆顶的一张牌,然后你可以用此牌/手牌中的其中一张牌替换之。 | 蓄力技,(1/3) ①当你一次性获得至少两张牌时,你可以消耗1点“蓄力”点令至多两名角色各摸一张牌。 ②当一名其他角色一次性失去至少两张牌时,你可以消耗1点“蓄力”点令其摸一/两张牌。 |
锁定技,①每轮限两次。当你于回合外失去牌时,你选择一名角色,若其有“蓄力”技,令其获得1点“蓄力”点。 ②若你失去的牌中有非基本牌,则其摸一张牌。 |
龙血玄黄
曹髦
版本 | 体力值 | 潜龙 | 卫统 | ☆ 清正 | ☆ 酒诗 | ☆ 放逐 | ☆ 决进 | 修改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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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游戏开始时,你获得20点“道心”值(你至多拥有100点“道心”值); ②当你:1.受到1点伤害后,你获得10点“道心”值;2.造成1点伤害后,你获得15点“道心”值;3.获得牌时,你获得5点“道心”值; ③若你拥有的“道心”值不小于:25点,你获得技能“清正”;50点,你获得技能“酒诗”;75点,你获得技能“放逐”;100点,你获得技能“决进”。 |
主公技,游戏开始时,若你拥有技能“潜龙”,你获得X点“道心”值(X为其他魏势力角色数的20倍)。 | 出牌阶段开始时,你可以弃置手牌中两种花色的所有牌,并观看一名有手牌的其他角色的手牌,弃置其中一种花色的所有牌,若其被弃置的牌数小于你弃置的牌数,你对其造成1点伤害。 | ①当你需要使用【酒】时,若你的武将牌正面朝上,你可以翻面,视为使用一张【酒】; ②当你受到伤害后,若你的武将牌背面朝上且于受到此伤害时也背面朝上,你可以翻面; ③当你翻面后,你从牌堆中随机获得一张锦囊牌。 |
出牌阶段限一次,你可以选择一名其他角色并选择一项令其执行之:1.所有技能失效直到其下回合结束;2.不能使用除锦囊牌以外的手牌直到其下回合结束。 | 限定技,出牌阶段,你可以令所有角色依次失去X点体力并获得X点护甲(X为该角色的体力值-1,护甲值上限为5),然后令本局游戏获得“向死存魏”的光环效果(当【闪】、【桃】或【酒】进入弃牌堆时,将之移出游戏)。 | |||
持恒技,①游戏开始时,你获得20点“道心”值(你至多拥有99点“道心”值); ②当你:1.受到1点伤害后,你获得10点“道心”值;2.造成1点伤害后,你获得15点“道心”值;3.获得牌时,你获得5点“道心”值; ③若你拥有的“道心”值不小于:25点,你获得技能“清正”;50点,你获得技能“酒诗”;75点,你获得技能“放逐”;99点,你获得技能“决进”。 |
持恒技/主公技,游戏开始时,若你拥有技能“潜龙”,你获得X点“道心”值(X为其他魏势力角色数的20倍)。 | 持恒技,出牌阶段开始时,你可以弃置手牌中两种花色的所有牌,并观看一名有手牌的其他角色的手牌,弃置其中一种花色的所有牌,若其被弃置的牌数小于你弃置的牌数,你对其造成1点伤害。 | 持恒技,①当你需要使用【酒】时,若你的武将牌正面朝上,你可以翻面,视为使用一张【酒】; ②当你受到伤害后,若你的武将牌背面朝上且于受到此伤害时也背面朝上,你可以翻面; ③当你翻面后,你从牌堆中随机获得一张锦囊牌。 |
持恒技,出牌阶段限一次,你可以选择一名其他角色并选择一项令其执行之:1.所有技能失效直到其下回合结束;2.不能使用除锦囊牌以外的手牌直到其下回合结束。 | 持恒技/限定技,出牌阶段,你可以令所有角色依次失去X点体力并获得X点护甲(X为该角色的体力值-1,护甲值上限为5),然后令本局游戏获得“向死存魏”的光环效果(当【闪】、【桃】或【酒】进入弃牌堆时,将之移出游戏)。 | |||
持恒技,①游戏开始时,你获得20点“道心”值(你至多拥有99点“道心”值); ②当你:1.受到1点伤害后,你获得10点“道心”值;2.造成1点伤害后,你获得15点“道心”值;3.获得牌时,你获得5点“道心”值; ③若你拥有的“道心”值不小于:25点,你获得技能“清正”;50点,你获得技能“酒诗”;75点,你获得技能“放逐”;99点,你获得技能“决进”。 |
持恒技/主公技,游戏开始时,若你拥有技能“潜龙”,你获得X点“道心”值(X为其他魏势力角色数的20倍)。 | 持恒技,出牌阶段开始时,你可以弃置手牌中一种花色的所有牌,并观看一名有手牌的其他角色的手牌,弃置其中一种花色的所有牌,若其被弃置的牌数小于你弃置的牌数,你对其造成1点伤害。 | 持恒技,①当你需要使用【酒】时,若你的武将牌正面朝上,你可以翻面,视为使用一张【酒】; ②当你受到伤害后,若你的武将牌背面朝上且于受到此伤害时也背面朝上,你可以翻面; ③当你翻面后,你从牌堆中随机获得一张锦囊牌。 |
持恒技,出牌阶段限一次,你可以选择一名其他角色并选择一项令其执行之(不能选择上次发动此技能时选择的目标角色):1.所有技能失效直到其下回合结束;2.不能使用除锦囊牌以外的手牌直到其下回合结束。 | 持恒技/限定技,出牌阶段,你可以令所有角色依次将体力值调整为1点体力并获得X点护甲(X为其以此调整减少的体力值,护甲值上限为5;你以此法获得的护甲值+2),然后令场上获得“向死存魏”光环效果(将牌堆、弃牌堆、场上、所有角色的【闪】、【桃】、【酒】移出游戏)。 | |||
持恒技,①游戏开始时,你获得20点“道心”值(你至多拥有99点“道心”值); ②当你:1.受到1点伤害后,你获得10点“道心”值;2.造成1点伤害后,你获得15点“道心”值;3.获得牌时,你获得5点“道心”值; ③若你拥有的“道心”值不小于:25点,你获得技能“清正”;50点,你获得技能“酒诗”;75点,你获得技能“放逐”;99点,你获得技能“决进”。 |
持恒技/主公技,游戏开始时,若场上有其他魏势力角色且你拥有“潜龙”,则你因“潜龙”于游戏开始时获得的“道心”值修改为60。 | 持恒技,出牌阶段开始时,你可以弃置手牌中两种花色的所有牌,并观看一名有手牌的其他角色的手牌,弃置其中一种花色的所有牌,若其被弃置的牌数小于你弃置的牌数,你对其造成1点伤害。 | 持恒技,①当你需要使用【酒】时,若你的武将牌正面朝上,你可以翻面,视为使用一张【酒】; ②当你受到伤害后,若你的武将牌背面朝上且于受到此伤害时也背面朝上,你可以翻面; ③当你翻面后,你从牌堆中随机获得一张锦囊牌。 |
持恒技,出牌阶段限一次,你可以选择一名其他角色并选择一项令其执行之(不能选择上次发动此技能时选择的目标角色):1.所有技能失效直到其下回合结束;2.不能使用除锦囊牌以外的手牌直到其下回合结束。 | 持恒技/限定技,出牌阶段,你可以令所有角色依次将体力值调整为1点体力并获得X点护甲(X为其以此调整减少的体力值,护甲值上限为5;你以此法获得的护甲值+2),然后令场上获得“向死存魏”光环效果(将牌堆、弃牌堆、场上、所有角色的【闪】、【桃】、【酒】移出游戏)。 |
- 三个模式共有描述为黑色,身份模式/团战模式专属为橙色,斗地主模式专属为蓝色。
成济
版本 | 体力值 | 狂戾 | 凶肆 | 修改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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锁定技,出牌阶段开始时,你令随机任意名其他角色获得“狂戾”标记;出牌阶段限两次,当你使用牌指定一名有“狂戾”标记的角色为目标后,你与其各随机弃置一张牌,然后你摸一张牌);回合结束时,移去场上所有的“狂戾”标记。 | 限定技,出牌阶段,若你的手牌数不小于3,你可以弃置所有手牌,令所有其他角色各失去1点体力。 | |||
锁定技,出牌阶段开始时,你令随机任意名其他角色获得“狂戾”标记;出牌阶段限两次,当你使用牌指定一名有“狂戾”标记的角色为目标后,你与其各随机弃置一张牌,然后你摸两张牌);回合结束时,移去场上所有的“狂戾”标记。 | 限定技,出牌阶段,若你的手牌数不小于3,你可以弃置所有手牌,令所有其他角色各失去1点体力。 | |||
锁定技,出牌阶段开始时,你令随机任意名其他角色获得“狂戾”标记;出牌阶段限两/一次,当你使用牌指定一名有“狂戾”标记的角色为目标后,你与其各随机弃置一张牌,然后你摸两张牌);回合结束时,移去场上所有的“狂戾”标记。 | 限定技,出牌阶段,若你的手牌数不小于3,你可以弃置所有手牌,令所有其他角色各失去1点体力。 |
贾充
版本 | 体力值 | 悖逆 | 定法 | 修改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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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马昭
- 灰色描述为此形态不可再触发,黑色描述为共有描述,红色描述为身份模式专属,斗地主模式专属为蓝色,身份模式/团战模式专属为橙色。
基础形态
版本 | 体力值 | 挟征 | 谦吞 | 昭凶 | 修改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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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束阶段,你可以令至多三名角色依次将随机一张手牌置于牌堆顶,然后你视为使用一张优先指定同势力角色为目标的【兵临城下】。此【兵临城下】结算结束后,若未造成伤害,你失去1点体力。 | 魏 势力技,出牌阶段限一次,你可以令一名有手牌的其他角色展示至少一张手牌,然后你与其拼点(其仅能用展示牌拼点)。若你赢,你获得其展示的手牌;若你没赢,你获得其未展示的手牌。 此次拼点结束后,你展示所有手牌。 |
持恒技/限定技,准备阶段,若你已受伤且发动过技能“挟征”,你可以将势力变更为群(晋),然后你获得技能“荡异”(若为身份模式,则删去“挟征”中的“优先指定同势力角色为目标的”)。 | |||
结束阶段,你可以令至多三名角色依次将随机一张手牌置于牌堆顶,然后你视为使用一张优先指定同势力角色为目标的【兵临城下】。此【兵临城下】结算结束后,若未造成伤害,你失去1点体力。 | 魏 势力技,出牌阶段限一次,你可以令一名有手牌的其他角色展示至少一张手牌,然后你与其拼点(其仅能用展示牌拼点)。若你赢,你获得其展示的手牌;若你没赢,你获得其未展示的手牌。 此次拼点结束后,你展示所有手牌。 |
持恒技/限定技,准备阶段,若你已受伤且发动过技能“挟征”,你可以将势力变更为群(晋),然后你获得技能“荡异”(若为身份模式,则删去“挟征”中的“优先指定同势力角色为目标的”)。 | |||
结束阶段,你可以令至多两名角色依次将随机一张手牌置于牌堆顶,然后你视为使用一张优先指定同势力角色为目标的【兵临城下】。此【兵临城下】结算结束后,若未造成伤害,你失去1点体力。 | 魏 势力技,出牌阶段限一次,你可以令一名有手牌的其他角色展示至少一张手牌,然后你与其拼点(其仅能用展示牌拼点)。若你赢,你获得其展示的手牌;若你没赢,你获得其未展示的手牌。 此次拼点结束后,你展示所有手牌。 |
持恒技/限定技,准备阶段,若你已受伤且发动过技能“挟征”,你可以将势力变更为群(晋),然后你获得技能“荡异”(若为身份模式,则删去“挟征”中的“优先指定同势力角色为目标的”)。 | |||
结束阶段,你可以令一名角色将随机一张手牌置于牌堆顶,然后你视为使用一张优先指定同势力角色为目标的【兵临城下】。此【兵临城下】结算结束后,若未造成伤害,你失去1点体力。 | 魏 势力技,出牌阶段限一次,你可以令一名有手牌的其他角色展示至少一张手牌,然后你与其拼点(其仅能用展示牌拼点)。若你赢,你获得其展示的手牌;若你没赢,你获得其未展示的手牌。 此次拼点结束后,你展示所有手牌。 |
持恒技/限定技,准备阶段,若你已受伤且发动过技能“挟征”,你可以将势力变更为群(晋),然后你获得技能“荡异”(若为身份模式,则删去“挟征”中的“优先指定同势力角色为目标的”)。 | |||
结束阶段,你可以令一名角色将随机一张手牌置于牌堆顶,然后你视为使用一张优先指定同势力角色为目标的【兵临城下】。此【兵临城下】结算结束后,若未造成伤害,你失去1点体力。 | 魏 势力技,出牌阶段限一次,你可以令一名有手牌的其他角色展示至少两张手牌,然后你与其拼点(其仅能用展示牌拼点)。若你赢,你获得其展示的手牌;若你没赢,你获得其未展示的手牌。 此次拼点结束后,你展示所有手牌。 |
持恒技/限定技,准备阶段,若你已受伤,你可以将势力变更为群(晋),然后你获得技能“荡异”(若为身份模式,则删去“挟征”中的“优先指定同势力角色为目标的”)。 | |||
限定技,结束阶段,你可以令一名角色将随机一张手牌置于牌堆顶,然后你视为使用一张【兵临城下】。此【兵临城下】结算结束后,若未造成伤害,你失去1点体力。 | 魏 势力技,出牌阶段限一次,你可以令一名有手牌的其他角色展示至少一张手牌,然后你与其拼点(其仅能用展示牌拼点)。若你赢,你获得其一张展示的手牌;若你没赢,你获得其一张未展示的手牌。 此次拼点结束后,你展示所有手牌。 |
持恒技/限定技,准备阶段,若你已受伤,你可以将势力变更为群(晋),然后你获得技能“荡异”。 | |||
每局游戏限两次,结束阶段,你可以令一名角色将随机一张手牌置于牌堆顶,然后你视为使用一张优先指定同势力角色为目标的【兵临城下】。此【兵临城下】结算结束后,若未造成伤害,你失去1点体力。 | 魏 势力技,出牌阶段限一次,你可以令一名有手牌的其他角色展示至少一张手牌,然后你与其拼点(其仅能用展示牌拼点)。若你赢,你获得其一张展示的手牌;若你没赢,你获得其一张未展示的手牌。 此次拼点结束后,你展示所有手牌。 |
持恒技/限定技,准备阶段,若你已受伤,你可以将势力变更为群(晋),然后你获得技能“荡异”(若为身份模式,则删去“挟征”中的“优先指定同势力角色为目标的”)。 | |||
每局游戏限一次,结束阶段,你可以令一/两名角色将随机一张手牌置于牌堆顶,然后你视为使用一张优先指定同势力角色为目标的【兵临城下】。此【兵临城下】结算结束后,若未造成伤害,你失去1点体力。 | 魏 势力技,出牌阶段限一次,你可以令一名有手牌的其他角色展示至少一张手牌,然后你与其拼点(其仅能用展示牌拼点)。若你赢,你获得其所有/两张展示的手牌;若你没赢,你获得其所有/两张未展示的手牌。 此次拼点结束后,你展示所有手牌。 |
持恒技/限定技,准备阶段,若你已受伤,你可以将势力变更为群(晋),然后你获得技能“荡异”(若为身份模式,则删去“挟征”中的“优先指定同势力角色为目标的”)。 |
巅峰形态
版本 | 体力值 | 挟征 | 威肆 | 昭凶 | 荡异 | 修改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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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束阶段,你可以令至多三名角色依次将随机一张手牌置于牌堆顶,然后你视为使用一张【兵临城下】。此【兵临城下】结算结束后,若未造成伤害,你失去1点体力。 | 群(晋) 势力技,出牌阶段限一次,你可以选择一名其他角色,令其将任意张手牌扣置于武将牌上直至回合结束,然后你视为对其使用一张【决斗】。此【决斗】对其造成伤害后,你获得其所有手牌。 |
【已发动】持恒技/限定技,准备阶段,若你已受伤且发动过技能“挟征”,你可以将势力变更为群(晋),然后你获得技能“荡异”(若为身份模式,则删去“挟征”中的“优先指定同势力角色为目标的”)。 | 持恒技,每回合限一次,当你造成伤害时,你可以令此伤害+1(每局游戏限三次)。 | |||
结束阶段,你可以令至多三名角色依次将随机一张手牌置于牌堆顶,然后你视为使用一张【兵临城下】。此【兵临城下】结算结束后,若未造成伤害,你失去1点体力。 | 群(晋) 势力技,出牌阶段限一次,你可以选择一名其他角色,令其将任意张手牌扣置于武将牌上直至回合结束,然后你视为对其使用一张【决斗】。此【决斗】对其造成伤害后,你获得其所有手牌。 |
【已发动】持恒技/限定技,准备阶段,若你已受伤且发动过技能“挟征”,你可以将势力变更为群(晋),然后你获得技能“荡异”(若为身份模式,则删去“挟征”中的“优先指定同势力角色为目标的”)。 | 持恒技/主公技,每回合限一次,当你造成伤害时,你可以令此伤害+1(每局游戏限三次)。 | |||
结束阶段,你可以令至多两名角色依次将随机一张手牌置于牌堆顶,然后你视为使用一张【兵临城下】。此【兵临城下】结算结束后,若未造成伤害,你失去1点体力。 | 群(晋) 势力技,出牌阶段限一次,你可以选择一名其他角色,令其将任意张手牌扣置于武将牌上直至回合结束,然后你视为对其使用一张【决斗】。此【决斗】对其造成伤害后,你获得其所有手牌。 |
【已发动】持恒技/限定技,准备阶段,若你已受伤且发动过技能“挟征”,你可以将势力变更为群(晋),然后你获得技能“荡异”(若为身份模式,则删去“挟征”中的“优先指定同势力角色为目标的”)。 | 持恒技/主公技,每回合限一次,当你造成伤害时,你可以令此伤害+1(每局游戏限两次)。 | |||
结束阶段,你可以令一名角色依次将随机一张手牌置于牌堆顶,然后你视为使用一张【兵临城下】。此【兵临城下】结算结束后,若未造成伤害,你失去1点体力。 | 群(晋) 势力技,出牌阶段限一次,你可以选择一名其他角色,令其将任意张手牌扣置于武将牌上直至回合结束,然后你视为对其使用一张【决斗】。此【决斗】对其造成伤害后,你获得其所有手牌。 |
【已发动】持恒技/限定技,准备阶段,若你已受伤且发动过技能“挟征”,你可以将势力变更为群(晋),然后你获得技能“荡异”(若为身份模式,则删去“挟征”中的“优先指定同势力角色为目标的”)。 | 持恒技/主公技,每回合限一次,当你造成伤害时,你可以令此伤害+1(每局游戏限两次)。 | |||
结束阶段,你可以令一名角色依次将随机一张手牌置于牌堆顶,然后你视为使用一张【兵临城下】。此【兵临城下】结算结束后,若未造成伤害,你失去1点体力。 | 群(晋) 势力技,出牌阶段限一次,你可以选择一名其他角色,令其将任意张手牌扣置于武将牌上直至回合结束,然后你视为对其使用一张【决斗】。此【决斗】对其造成伤害后,你获得其所有手牌。 |
【已发动】持恒技/限定技,准备阶段,若你已受伤,你可以将势力变更为群(晋),然后你获得技能“荡异”(若为身份模式,则删去“挟征”中的“优先指定同势力角色为目标的”)。 | 持恒技/主公技,每回合限一次,当你造成伤害时,你可以令此伤害+1(每局游戏限两次)。 | |||
限定技,结束阶段,你可以令一名角色依次将随机一张手牌置于牌堆顶,然后你视为使用一张【兵临城下】。此【兵临城下】结算结束后,若未造成伤害,你失去1点体力。 | 群(晋) 势力技,出牌阶段限一次,你可以选择一名其他角色,令其将任意张手牌扣置于武将牌上直至回合结束,然后你视为对其使用一张【决斗】。此【决斗】对其造成伤害后,你获得其一张手牌。 |
【已发动】持恒技/限定技,准备阶段,若你已受伤,你可以将势力变更为群(晋),然后你获得技能“荡异”。 | 持恒技/主公技/限定技,当你造成伤害时,你可以令此伤害+1。 | |||
每局游戏限两次,结束阶段,你可以令一名角色依次将随机一张手牌置于牌堆顶,然后你视为使用一张【兵临城下】。此【兵临城下】结算结束后,若未造成伤害,你失去1点体力。 | 群(晋) 势力技,出牌阶段限一次,你可以选择一名其他角色,令其将任意张手牌扣置于武将牌上直至回合结束,然后你视为对其使用一张【决斗】。此【决斗】对其造成伤害后,你获得其所有/一张手牌。 |
【已发动】持恒技/限定技,准备阶段,若你已受伤且发动过技能“挟征”,你可以将势力变更为群(晋),然后你获得技能“荡异”。 | 持恒技/主公技,每回合限一次,当你造成伤害时,你可以令此伤害+1(每局游戏限两次)。 | |||
每局游戏限一次,结束阶段,你可以令一/两名角色依次将随机一张手牌置于牌堆顶,然后你视为使用一张【兵临城下】。此【兵临城下】结算结束后,若未造成伤害,你失去1点体力。 | 群(晋) 势力技,出牌阶段限一次,你可以选择一名其他角色,令其将任意张手牌扣置于武将牌上直至回合结束,然后你视为对其使用一张【决斗】。此【决斗】对其造成伤害后,你获得其所有/一张手牌。 |
【已发动】持恒技/限定技,准备阶段,若你已受伤,你可以将势力变更为群(晋),然后你获得技能“荡异”。 | 持恒技/主公技,每回合限一次,当你造成伤害时,你可以令此伤害+1(每局游戏限两次)。 |
江山如故
兴贾南风
版本 | 体力值 | 擅政 | 凶暴 | 烈妒 | 修改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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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牌阶段限一次,你可以与至少一名其他角色“议事”,若议事结果为: 红色,你对一名未参加议事的角色造成1点伤害; 黑色,你获得所有意见牌。 |
当你成为议事目标后,若此议事将展示的牌数小于8,你可以令自己于此次议事展示手牌时,额外选择一张手牌展示。若如此做,其他角色议事展示手牌时,改为随机展示一张手牌。 | 锁定技,其他女性角色和手牌数大于你的角色不能响应你使用的牌。 | |||
出牌阶段限一次,你可以与至少一名其他角色“议事”,若议事结果为: 红色,你对一名未参加议事的角色造成1点伤害; 黑色,你获得至多五张意见牌。 |
当你成为议事目标后,若此议事将展示的牌数小于8,你可以令自己于此次议事展示手牌时,额外选择一张手牌展示。若如此做,其他角色议事展示手牌时,改为随机展示一张手牌。 | 锁定技,其他女性角色和手牌数大于你的角色不能响应你使用的牌。 |
起刘备
版本 | 体力值 | 积善 | 振鞘 | 修改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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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名角色的回合限一次,当一名角色受到伤害时,你可以失去1点体力并防止此伤害,然后你与其各摸一张牌。每名角色的回合限一次,当你造成伤害后,你可以在体力值最少的角色中选择一名因“积善”而防止过伤害的角色,然后令其回复1点体力。 | ①你的攻击范围+1。 ②当你使用【杀】指定目标后,若你的武器栏中没有牌,你令此【杀】的结算执行两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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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名角色的回合限一次,当一名角色受到伤害时,你可以失去2点体力并防止此伤害,然后你与其各摸一张牌。每名角色的回合限一次,当你造成伤害后,你可以在体力值最少的角色中选择一名因“积善”而防止过伤害的角色,然后令其回复1点体力。 | ①你的攻击范围+1。 ②当你使用【杀】指定目标后,若你的武器栏中没有牌,你令此【杀】的结算执行两次。 |
兴李密
版本 | 体力值 | 辞应 | 陈笃 | 修改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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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回合限一次,你可以将至少X张牌当任意基本牌使用或者打出(X为本回合未进入过弃牌堆的花色数且X至少为1)。此牌结算结束后,若本回合所有花色的牌均进入过弃牌堆,你将手牌摸至体力上限。 | 锁定技,当你的牌因使用、打出或者弃置进入弃牌堆时,若数量大于你的体力值,你将这些牌交给至多等量名其他角色(若不为你的回合,则选择的目标须包含当前回合角色)。 | |||
每回合限一次,你可以将至少X张牌当任意基本牌使用或者打出(X为本回合未进入过弃牌堆的花色数,且X至少为1)。此牌结算结束后,若本回合所有花色的牌均进入过弃牌堆,你将手牌摸至体力上限(至多摸至五张)。 | 锁定技,当你的牌因使用、打出或者弃置进入弃牌堆时,若数量大于你的体力值,你将这些牌交给至多等量名其他角色(若不为你的回合,则选择的目标须包含当前回合角色)。 | |||
每回合限一次,你可以将至少X张牌当任意基本牌使用或者打出(X为本回合未进入过弃牌堆的花色数-1,且X至少为1)。此牌结算结束后,若本回合所有花色的牌均进入过弃牌堆,你将手牌摸至体力上限(至多摸至五张)。 | 锁定技,当你的牌因使用、打出或者弃置进入弃牌堆时,若数量大于你的体力值,你将这些牌交给至多等量名其他角色(若不为你的回合,则选择的目标须包含当前回合角色)。 |
兴马隆
版本 | 体力值 | 辞应 | 陈笃 | 修改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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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牌阶段限X次,你可以令一名角色选择一项:1.令你翻面,然后你移动其场上一张本回合未移动过的牌;2.令你观看并重铸其至多X张手牌(X为你装备区内牌的数量)。 | 结束阶段,若你于本回合对回合内你使用牌指定过的其他角色均造成过伤害,你可以将弃牌堆中本回合造成过伤害的牌分配给至多等量名角色各一张牌。 | |||
出牌阶段限两次,你可以令一名角色选择一项:1.令你翻面,然后你移动其场上一张本回合未移动过的牌;2.令你观看并重铸其至多三张手牌。 | 结束阶段,若你于本回合对回合内你使用牌指定过的其他角色均造成过伤害,你可以将弃牌堆中本回合造成过伤害的牌分配给至多等量名角色各一张牌。 |
司马昭
- 灰色描述为此形态不可再触发,黑色描述为共有描述,红色描述为身份模式专属,斗地主模式专属为蓝色,身份模式/团战模式专属为橙色。
基础形态
版本 | 体力值 | 挟征 | 谦吞 | 昭凶 | 修改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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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束阶段,你可以令至多三名角色依次将随机一张手牌置于牌堆顶,然后你视为使用一张优先指定同势力角色为目标的【兵临城下】。此【兵临城下】结算结束后,若未造成伤害,你失去1点体力。 | 魏 势力技,出牌阶段限一次,你可以令一名有手牌的其他角色展示至少一张手牌,然后你与其拼点(其仅能用展示牌拼点)。若你赢,你获得其展示的手牌;若你没赢,你获得其未展示的手牌。 此次拼点结束后,你展示所有手牌。 |
持恒技/限定技,准备阶段,若你已受伤且发动过技能“挟征”,你可以将势力变更为群(晋),然后你获得技能“荡异”(若为身份模式,则删去“挟征”中的“优先指定同势力角色为目标的”)。 | |||
结束阶段,你可以令至多三名角色依次将随机一张手牌置于牌堆顶,然后你视为使用一张优先指定同势力角色为目标的【兵临城下】。此【兵临城下】结算结束后,若未造成伤害,你失去1点体力。 | 魏 势力技,出牌阶段限一次,你可以令一名有手牌的其他角色展示至少一张手牌,然后你与其拼点(其仅能用展示牌拼点)。若你赢,你获得其展示的手牌;若你没赢,你获得其未展示的手牌。 此次拼点结束后,你展示所有手牌。 |
持恒技/限定技,准备阶段,若你已受伤且发动过技能“挟征”,你可以将势力变更为群(晋),然后你获得技能“荡异”(若为身份模式,则删去“挟征”中的“优先指定同势力角色为目标的”)。 | |||
结束阶段,你可以令至多两名角色依次将随机一张手牌置于牌堆顶,然后你视为使用一张优先指定同势力角色为目标的【兵临城下】。此【兵临城下】结算结束后,若未造成伤害,你失去1点体力。 | 魏 势力技,出牌阶段限一次,你可以令一名有手牌的其他角色展示至少一张手牌,然后你与其拼点(其仅能用展示牌拼点)。若你赢,你获得其展示的手牌;若你没赢,你获得其未展示的手牌。 此次拼点结束后,你展示所有手牌。 |
持恒技/限定技,准备阶段,若你已受伤且发动过技能“挟征”,你可以将势力变更为群(晋),然后你获得技能“荡异”(若为身份模式,则删去“挟征”中的“优先指定同势力角色为目标的”)。 | |||
结束阶段,你可以令一名角色将随机一张手牌置于牌堆顶,然后你视为使用一张优先指定同势力角色为目标的【兵临城下】。此【兵临城下】结算结束后,若未造成伤害,你失去1点体力。 | 魏 势力技,出牌阶段限一次,你可以令一名有手牌的其他角色展示至少一张手牌,然后你与其拼点(其仅能用展示牌拼点)。若你赢,你获得其展示的手牌;若你没赢,你获得其未展示的手牌。 此次拼点结束后,你展示所有手牌。 |
持恒技/限定技,准备阶段,若你已受伤且发动过技能“挟征”,你可以将势力变更为群(晋),然后你获得技能“荡异”(若为身份模式,则删去“挟征”中的“优先指定同势力角色为目标的”)。 | |||
结束阶段,你可以令一名角色将随机一张手牌置于牌堆顶,然后你视为使用一张优先指定同势力角色为目标的【兵临城下】。此【兵临城下】结算结束后,若未造成伤害,你失去1点体力。 | 魏 势力技,出牌阶段限一次,你可以令一名有手牌的其他角色展示至少两张手牌,然后你与其拼点(其仅能用展示牌拼点)。若你赢,你获得其展示的手牌;若你没赢,你获得其未展示的手牌。 此次拼点结束后,你展示所有手牌。 |
持恒技/限定技,准备阶段,若你已受伤,你可以将势力变更为群(晋),然后你获得技能“荡异”(若为身份模式,则删去“挟征”中的“优先指定同势力角色为目标的”)。 | |||
限定技,结束阶段,你可以令一名角色将随机一张手牌置于牌堆顶,然后你视为使用一张【兵临城下】。此【兵临城下】结算结束后,若未造成伤害,你失去1点体力。 | 魏 势力技,出牌阶段限一次,你可以令一名有手牌的其他角色展示至少一张手牌,然后你与其拼点(其仅能用展示牌拼点)。若你赢,你获得其一张展示的手牌;若你没赢,你获得其一张未展示的手牌。 此次拼点结束后,你展示所有手牌。 |
持恒技/限定技,准备阶段,若你已受伤,你可以将势力变更为群(晋),然后你获得技能“荡异”。 | |||
每局游戏限两次,结束阶段,你可以令一名角色将随机一张手牌置于牌堆顶,然后你视为使用一张优先指定同势力角色为目标的【兵临城下】。此【兵临城下】结算结束后,若未造成伤害,你失去1点体力。 | 魏 势力技,出牌阶段限一次,你可以令一名有手牌的其他角色展示至少一张手牌,然后你与其拼点(其仅能用展示牌拼点)。若你赢,你获得其一张展示的手牌;若你没赢,你获得其一张未展示的手牌。 此次拼点结束后,你展示所有手牌。 |
持恒技/限定技,准备阶段,若你已受伤,你可以将势力变更为群(晋),然后你获得技能“荡异”(若为身份模式,则删去“挟征”中的“优先指定同势力角色为目标的”)。 | |||
每局游戏限一次,结束阶段,你可以令一/两名角色将随机一张手牌置于牌堆顶,然后你视为使用一张优先指定同势力角色为目标的【兵临城下】。此【兵临城下】结算结束后,若未造成伤害,你失去1点体力。 | 魏 势力技,出牌阶段限一次,你可以令一名有手牌的其他角色展示至少一张手牌,然后你与其拼点(其仅能用展示牌拼点)。若你赢,你获得其所有/两张展示的手牌;若你没赢,你获得其所有/两张未展示的手牌。 此次拼点结束后,你展示所有手牌。 |
持恒技/限定技,准备阶段,若你已受伤,你可以将势力变更为群(晋),然后你获得技能“荡异”(若为身份模式,则删去“挟征”中的“优先指定同势力角色为目标的”)。 |
巅峰形态
版本 | 体力值 | 挟征 | 威肆 | 昭凶 | 荡异 | 修改内容 |
---|---|---|---|---|---|---|
结束阶段,你可以令至多三名角色依次将随机一张手牌置于牌堆顶,然后你视为使用一张【兵临城下】。此【兵临城下】结算结束后,若未造成伤害,你失去1点体力。 | 群(晋) 势力技,出牌阶段限一次,你可以选择一名其他角色,令其将任意张手牌扣置于武将牌上直至回合结束,然后你视为对其使用一张【决斗】。此【决斗】对其造成伤害后,你获得其所有手牌。 |
【已发动】持恒技/限定技,准备阶段,若你已受伤且发动过技能“挟征”,你可以将势力变更为群(晋),然后你获得技能“荡异”(若为身份模式,则删去“挟征”中的“优先指定同势力角色为目标的”)。 | 持恒技,每回合限一次,当你造成伤害时,你可以令此伤害+1(每局游戏限三次)。 | |||
结束阶段,你可以令至多三名角色依次将随机一张手牌置于牌堆顶,然后你视为使用一张【兵临城下】。此【兵临城下】结算结束后,若未造成伤害,你失去1点体力。 | 群(晋) 势力技,出牌阶段限一次,你可以选择一名其他角色,令其将任意张手牌扣置于武将牌上直至回合结束,然后你视为对其使用一张【决斗】。此【决斗】对其造成伤害后,你获得其所有手牌。 |
【已发动】持恒技/限定技,准备阶段,若你已受伤且发动过技能“挟征”,你可以将势力变更为群(晋),然后你获得技能“荡异”(若为身份模式,则删去“挟征”中的“优先指定同势力角色为目标的”)。 | 持恒技/主公技,每回合限一次,当你造成伤害时,你可以令此伤害+1(每局游戏限三次)。 | |||
结束阶段,你可以令至多两名角色依次将随机一张手牌置于牌堆顶,然后你视为使用一张【兵临城下】。此【兵临城下】结算结束后,若未造成伤害,你失去1点体力。 | 群(晋) 势力技,出牌阶段限一次,你可以选择一名其他角色,令其将任意张手牌扣置于武将牌上直至回合结束,然后你视为对其使用一张【决斗】。此【决斗】对其造成伤害后,你获得其所有手牌。 |
【已发动】持恒技/限定技,准备阶段,若你已受伤且发动过技能“挟征”,你可以将势力变更为群(晋),然后你获得技能“荡异”(若为身份模式,则删去“挟征”中的“优先指定同势力角色为目标的”)。 | 持恒技/主公技,每回合限一次,当你造成伤害时,你可以令此伤害+1(每局游戏限两次)。 | |||
结束阶段,你可以令一名角色依次将随机一张手牌置于牌堆顶,然后你视为使用一张【兵临城下】。此【兵临城下】结算结束后,若未造成伤害,你失去1点体力。 | 群(晋) 势力技,出牌阶段限一次,你可以选择一名其他角色,令其将任意张手牌扣置于武将牌上直至回合结束,然后你视为对其使用一张【决斗】。此【决斗】对其造成伤害后,你获得其所有手牌。 |
【已发动】持恒技/限定技,准备阶段,若你已受伤且发动过技能“挟征”,你可以将势力变更为群(晋),然后你获得技能“荡异”(若为身份模式,则删去“挟征”中的“优先指定同势力角色为目标的”)。 | 持恒技/主公技,每回合限一次,当你造成伤害时,你可以令此伤害+1(每局游戏限两次)。 | |||
结束阶段,你可以令一名角色依次将随机一张手牌置于牌堆顶,然后你视为使用一张【兵临城下】。此【兵临城下】结算结束后,若未造成伤害,你失去1点体力。 | 群(晋) 势力技,出牌阶段限一次,你可以选择一名其他角色,令其将任意张手牌扣置于武将牌上直至回合结束,然后你视为对其使用一张【决斗】。此【决斗】对其造成伤害后,你获得其所有手牌。 |
【已发动】持恒技/限定技,准备阶段,若你已受伤,你可以将势力变更为群(晋),然后你获得技能“荡异”(若为身份模式,则删去“挟征”中的“优先指定同势力角色为目标的”)。 | 持恒技/主公技,每回合限一次,当你造成伤害时,你可以令此伤害+1(每局游戏限两次)。 | |||
限定技,结束阶段,你可以令一名角色依次将随机一张手牌置于牌堆顶,然后你视为使用一张【兵临城下】。此【兵临城下】结算结束后,若未造成伤害,你失去1点体力。 | 群(晋) 势力技,出牌阶段限一次,你可以选择一名其他角色,令其将任意张手牌扣置于武将牌上直至回合结束,然后你视为对其使用一张【决斗】。此【决斗】对其造成伤害后,你获得其一张手牌。 |
【已发动】持恒技/限定技,准备阶段,若你已受伤,你可以将势力变更为群(晋),然后你获得技能“荡异”。 | 持恒技/主公技/限定技,当你造成伤害时,你可以令此伤害+1。 | |||
每局游戏限两次,结束阶段,你可以令一名角色依次将随机一张手牌置于牌堆顶,然后你视为使用一张【兵临城下】。此【兵临城下】结算结束后,若未造成伤害,你失去1点体力。 | 群(晋) 势力技,出牌阶段限一次,你可以选择一名其他角色,令其将任意张手牌扣置于武将牌上直至回合结束,然后你视为对其使用一张【决斗】。此【决斗】对其造成伤害后,你获得其所有/一张手牌。 |
【已发动】持恒技/限定技,准备阶段,若你已受伤且发动过技能“挟征”,你可以将势力变更为群(晋),然后你获得技能“荡异”。 | 持恒技/主公技,每回合限一次,当你造成伤害时,你可以令此伤害+1(每局游戏限两次)。 | |||
每局游戏限一次,结束阶段,你可以令一/两名角色依次将随机一张手牌置于牌堆顶,然后你视为使用一张【兵临城下】。此【兵临城下】结算结束后,若未造成伤害,你失去1点体力。 | 群(晋) 势力技,出牌阶段限一次,你可以选择一名其他角色,令其将任意张手牌扣置于武将牌上直至回合结束,然后你视为对其使用一张【决斗】。此【决斗】对其造成伤害后,你获得其所有/一张手牌。 |
【已发动】持恒技/限定技,准备阶段,若你已受伤,你可以将势力变更为群(晋),然后你获得技能“荡异”。 | 持恒技/主公技,每回合限一次,当你造成伤害时,你可以令此伤害+1(每局游戏限两次)。 |
起孙坚
版本 | 体力值 | 平讨 | 绝烈 | 修改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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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当你使用【杀】指定一名角色为目标后,你可以弃置任意张牌,弃置其等量张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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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当你使用【杀】指定一名角色为目标后,你可以弃置一张牌,然后你弃置其一张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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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当你使用【杀】指定一名角色为目标后,你可以弃置一张牌,然后你弃置其一张牌。 |
- 身份模式/团战模式专属为橙色描述
兴王濬
版本 | 体力值 | 乘流 | 舰楼 | 修改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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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阶段,你可以对一名装备区内牌数小于你的角色造成1点伤害,然后你可以弃置装备区内的一张牌,对一名本回合未以此法选过的角色重复此流程。 | 每回合限一次,当场上的装备牌进入弃牌堆时,你可以弃置一张牌,选择并获得其中一张;然后若此牌对应的装备栏中没有牌,你使用之。 | |||
准备阶段,你可以对一名装备区内牌数小于你的角色造成1点伤害,然后你可以弃置装备区内的一张牌,对一名本回合未以此法选过的角色重复此流程。 | 每回合限一次,当场上的装备牌进入弃牌堆时,你可以弃置一张牌,选择并获得其中一张;然后若此牌对应的装备栏中没有牌,你使用之。 |
兴文鸯
版本 | 体力值 | 覆阵 | 修改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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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准备阶段,你可以失去1点体力并视为使用一张无距离限制的雷【杀】;此【杀】可以额外指定至多两名其他角色为目标,然后你秘密选择其中一名目标角色。 ②此【杀】结算结束后:你摸X张牌(X为此【杀】造成的伤害数);若此【杀】未对秘密选择的角色造成过伤害,你视为对所有的目标角色再使用一张雷【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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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准备阶段,你可以失去1点体力并视为使用一张无距离限制的雷【杀】;此【杀】可以额外指定至多两名其他角色为目标,然后你秘密选择其中一名目标角色。 ②此【杀】结算结束后:你摸一张牌;若此【杀】未对秘密选择的角色造成过伤害,你视为对所有的目标角色再使用一张雷【杀】。 |
兴诸葛诞
版本 | 体力值 | 缓释 | 弘援 | 明哲 | 修改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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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游戏开始时,你选择你与至多两名其他角色,然后你的攻击范围+X(X为其中体力最高者的体力值且X至多为5)。 ②当“坐瞻”角色死亡后,你令另一名“坐瞻”角色从弃牌堆中获得X张牌名各不相同的基本牌。 |
锁定技,出牌阶段结束时,你将手牌摸或者弃置至Y张(Y为你攻击范围内的角色数且Y至多为5)。若你因此弃置了牌,你依次弃置任意名角色场上的至多共计等量张牌(每名角色限一次);否则你跳过本回合的弃牌阶段。 | 锁定技,当其他角色死亡时,你回复1点体力并摸两张牌,然后你的攻击范围-1(至多-3)。 | |||
①游戏开始时,你选择你与至多两名其他角色,然后你的攻击范围+X(X为其中体力最高者的体力值且X至多为5)。 ②当“坐瞻”角色死亡后,你令另一名“坐瞻”角色从弃牌堆中获得一张基本牌。 |
锁定技,出牌阶段结束时,你将手牌摸或者弃置至三张。若你因此弃置了牌,你依次弃置任意名角色场上的至多共计等量张牌(每名角色限一次);否则你跳过本回合的弃牌阶段。 | 锁定技,当其他角色死亡时,你回复1点体力并摸一张牌,然后你的攻击范围-1(至多-3)。 | |||
①游戏开始时,你选择你与至多两名其他角色,然后你的攻击范围+X(X为其中体力最高者的体力值且X至多为5)。 ②当“坐瞻”角色死亡后,你令另一名“坐瞻”角色从弃牌堆中获得一张基本牌。 |
锁定技,出牌阶段结束时,你将手牌摸或者弃置至四张。若你因此弃置了牌,你依次弃置任意名角色场上的至多共计等量张牌(每名角色限一次);否则你跳过本回合的弃牌阶段。 | 锁定技,当其他角色死亡时,你摸一张牌,然后你的攻击范围-1(至多-3)。 |
SP以及其他分包
- 三个模式共有描述为黑色,身份模式专属为红色,团战模式专属为金色(黄色不好分辨),斗地主模式专属为蓝色,身份模式/斗地主模式专属为紫色,团战模式/斗地主模式专属为绿色。
神鲁肃
版本 | 体力值 | 榻谟 | 定州 | 智盟 | 修改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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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戏开始时,你可以调整“除主公以外的”每名角色的座次。 | 出牌阶段限一次,你可以交给一名场上有牌的其他角色X张牌(X为其场上的牌的数量+1),然后你获得其场上的所有牌。 | 回合结束后,你可以选择一名其他角色,然后随机平分你与其的所有手牌(若这些牌的数量为奇数,则你获得的牌的数量较多)。 | |||
游戏开始时,你可以调整“除主公以外的”每名角色的座次。 | 出牌阶段限一次,你可以交给一名场上有牌的其他角色X张牌(X为其场上的牌的数量+1),然后你获得其场上的所有牌。 | 回合结束后,你可以选择一名手牌数不大于Y的其他角色(Y为你的手牌数+1),然后随机平分你与其的所有手牌(若这些牌的数量为奇数,则你获得的牌的数量较多)。 | |||
游戏开始时,你可以调整除“主公”/“3号位”以外的每名角色的座次。 | 出牌阶段限一次,你可以交给一名场上有牌的其他角色X张牌(X为其场上的牌的数量),然后你获得其场上的所有牌。 | 回合结束后,你可以选择一名手牌数不大于Y的其他角色(Y为你的手牌数+1),然后随机平分你与其的所有手牌(若这些牌的数量为奇数,则你获得的牌的数量较多)。 |
神司马懿
极略神司马懿版本
版本 | 体力值 | 忍戒 | 连破 | 拜印 | ☆极略 | ★鬼才 | ★放逐 | ★集智 | ★制衡 | ★完杀 | 修改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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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放逐” 【蜀】“集智” 【吴】“制衡” 【群】“完杀” ②出牌阶段开始时,你可以选择一项:1.移去X枚“忍”(X为你发动此项效果的次数),选择并获得一个“极略”中包含的技能(你已有的技能除外);2.移去至多2枚“忍”,摸等量的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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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放逐” 【蜀】“集智” 【吴】“制衡” 【群】“完杀” ②出牌阶段开始时,你可以选择一项:1.移去X枚“忍”(X为你发动此项效果的次数,且X至少为2),选择并获得一个“极略”中包含的技能(你已有的技能除外);2.移去至多2枚“忍”,摸等量的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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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放逐” 【蜀】“集智” 【吴】“制衡” 【群】“完杀” ②出牌阶段开始时,你可以选择一项:1.移去X枚“忍”(X为你发动此项效果的次数+1,且X至少为2),选择并获得一个“极略”中包含的技能(你已有的技能除外);2.移去至多2枚“忍”,摸等量的牌。 |
应天神司马懿版本
- 橙色为军争版本和团战类模式版本,蓝色仅为斗地主模式版本。
版本 | 体力值 | 戢鳞 | 英猷 | 应天 | ☆连破 | ☆鬼才 | ☆完杀 | 修改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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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当你成为其他角色使用牌的目标时,你可以将一张暗置状态的“志”改为明置状态,令此牌对你无效; ③回合开始时,你可以用任意张手牌替换等量的暗置状态的“志”。 |
②当你失去一张牌时,若此牌的花色为明置状态的“志”中包含的花色,你摸一张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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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当你成为其他角色使用牌的目标时,你可以将一张暗置状态的“志”改为明置状态,然后取消之; ③回合开始时,你可以用任意张手牌替换等量的暗置状态的“志”。 |
②当你失去一张牌时,若此牌的花色为明置状态的“志”中包含的花色,你摸一张牌。 |
|||||||
②当你成为其他角色使用牌的目标时,你可以将一张暗置状态的“志”改为明置状态,然后取消之; ③回合开始时,你可以用任意张手牌替换等量的暗置状态的“志”。 |
②当你失去一张牌时,若此牌的花色为明置状态的“志”中包含的花色,你摸一张牌。 |
星周不疑
版本 | 体力值 | 慧夭 | 雀颂 | 修改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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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荀彧
版本 | 体力值 | 天佐 | 灵策 | 定汉 | 修改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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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游戏开始时,将8张【奇正相生】加入牌堆; ②当一名角色成为【奇正相生】的目标后,你可以观看其手牌,并为其重新选择“奇兵”或“正兵”。 |
锁定技,当一名角色使用非虚拟且非转化的锦囊牌时,若此牌为智囊牌或【奇正相生】,你摸一张牌。 | 锁定技,当你成为【杀】或伤害类锦囊牌的目标时,取消之(每种牌名每轮限一次)。 | |||
①游戏开始时,将8张【奇正相生】加入牌堆; ②当一名角色成为【奇正相生】的目标后,你可以观看其手牌,并为其重新选择“奇兵”或“正兵”。 |
锁定技,当一名角色使用锦囊牌时,若此牌为智囊牌、“定汉”已记录的牌或【奇正相生】,你摸一张牌。 | ①当你成为未被记录的锦囊牌的目标时,你记录此牌名,然后取消之。 ②回合开始时,你可以在已记录的牌名中增加或移除一种锦囊牌的牌名。 | |||
锁定技,①游戏开始时,将8张【奇正相生】加入牌堆; ②【奇正相生】对你无效。 |
锁定技当一名角色使用非虚拟且非转化的锦囊牌时,若此牌为智囊牌、“定汉”已记录的牌或【奇正相生】,你摸一张牌。 | ①当你成为未被记录的锦囊牌的目标时,你记录此牌名,然后取消之; ②回合开始时,你可以在已记录的牌名中增加或移出一种锦囊牌的牌名。 |
SP甄姬
- 三个模式共有描述为黑色,身份模式专属为红色,团战模式专属为金色(黄色不好分辨),斗地主模式专属为蓝色,团战模式/斗地主模式专属为绿色。
- bwiki的SP甄姬描述是根据游戏内描述简化整合的,描述对应的实际效果与游戏内没有区别。
版本 | 体力值 | 博鉴 | 济危 | 修改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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锁定技,①每个其他角色的回合结束时,此回合内每有一个选项满足条件,你执行此选项的后续效果:1.若有角色失去过牌,你摸一张牌;2.若有角色受到过伤害,你摸一张牌。②准备阶段,若你的手牌数不小于场上存活人数且不小于你的体力值,则你须将手牌中数量较多颜色的牌全部分配给其他角色(若数量相同则选择一种颜色)。 | ||||
锁定技,①每个其他角色的回合结束时,此回合内每有一个选项满足条件,你执行此选项的后续效果:1.若有角色失去过牌,你摸一张牌;2.若有角色受到过伤害,你摸一张牌。②准备阶段,若你的手牌数不小于场上存活人数且不小于你的体力值/你的手牌数大于等于5且场上所有角色均存活,则你须将手牌中数量较多颜色的牌全部分配给其他角色(若数量相同则选择一种颜色)。 | ||||
锁定技,①每个其他角色的回合结束时,此回合内每有一个选项满足条件,你执行此选项的后续效果:1.若有角色失去过牌,你摸一张牌;2.若有角色受到过伤害,你摸一/两张牌。②准备阶段,若你的手牌数不小于场上存活人数/大于等于5且不小于你的体力值/场上所有角色均存活,则你须将手牌中数量较多颜色的牌全部分配给其他角色(若数量相同则选择一种颜色)。 | ||||
锁定技,①每个其他角色的回合结束时,此回合内每有一个选项满足条件,你执行此选项的后续效果:1.若有角色失去过牌,你摸一张牌;2.若有角色受到过伤害,你摸一/两张牌。②准备阶段,若你的手牌数不小于场上存活人数/大于等于5且不小于你的体力值/场上所有角色均存活,则你须将手牌中数量较多颜色的牌全部分配给其他角色(若数量相同则选择一种颜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