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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驱逐舰发展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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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29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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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驱逐舰发展史

条约舰时代

  根据1930年《伦敦海军条约》规定,驱逐舰是排水量600长吨以上,不得超过1850长吨的作战舰艇。且排水量超过1500长吨的驱逐舰不得占超过驱逐舰限定吨位的总额16%(作为驱逐领舰使用)。
  相比于日、英,美国在一战后新型驱逐舰的研制上起步较迟,因而一开始就受到1930年《伦敦海军条约》的限制。不过尽管如此,比起一战时的克莱姆森级驱逐舰,作为第一款新型驱逐舰的法拉格特级依然是跨越式进步。
  根据条约相关规定,条约时期的美国驱逐舰可以分为舰队驱逐舰驱逐领舰两类。舰队驱逐舰中,法拉格特级~贝纳姆级被称为1500吨级;西姆斯级及之后的则略高于1500吨;驱逐领舰则均为1850吨级。

舰队驱逐舰
1932年 1933年 1935年 1936年 1937年 1938年
法拉格特级 马汉级 格里德利级、巴格莱级 贝纳姆级 西姆斯级 本森级、格里维斯级
驱逐领舰
1933年 1935年
波特级 索莫斯级

条约解除时代

  在伦敦海军条约失效后,美国海军决定设计更大的驱逐舰以确保足以对抗日本后条约驱逐舰(朝潮级、阳炎级和夕云级),其中,弗莱彻级是美国海军第一种2000吨以上标准排水量的舰队驱逐舰,后续的艾伦·萨姆纳级和基林级则要更高。由于作战体系的变化,驱逐领舰的部分职责由亚特兰大级担任,不再单独新建新的驱逐领舰。

1941年 1943年 1944年
弗莱彻级 艾伦·M·萨姆纳级 基林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