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护航航空母舰
护航航空母舰
护航母舰(Escort Carrier),或护航航空母舰(Escort Aircraft Carrier),也被美国海军称为“jeep carrier”或“baby flattop”,皇家海军称为“Woolworth carrier”,是一种被广泛用于美国海军,皇家海军与旧日本帝国海军/陆航的小型慢速航空母舰。她们一般只有大型舰队航母的一半或三分之一大小,航速更慢,库容更低,也只配备最低限度的武装和装甲。很多时候,为了更经济高效的建造,护航航母会使用商船改装,也因此在正规舰队航母力量稀缺时,她们可以大量快速出产来弥补海上航空力量的不足。当然,她们因为航速慢,装甲薄,在缺乏保护时往往十分脆弱,而其沉没也往往伴随着大量人员伤亡。
实际上,轻型航空母舰(Light Aircraft Carrier)在理念上有很多时候也与之相近,但轻航母往往具备“足够高的航速与机动能力”可以跟随舰队航母,以及其他战列舰、巡洋舰一起展开行动——相反,护航航母不具备这一点。相反,护航航母的作用主要体现在3个方面:一是为海上航运通路上护航(Escort),防范敌空中与水下力量的袭扰;二是在大型登陆与沿岸行动中,泊于近海完成对岸支援与制空任务;三是对航母编队与岸基机场运送补给损耗的各式航空装备,包括且不仅限于各式战机。
护航航空母舰在大西洋与太平洋战场均有出色表现:在大西洋方面,英美在初期被德潜艇骚扰损失惨重后痛定思痛,通过“租借法案(Lend-Lease Policy, 1941)”使用美国大量生产的护航航母持续抵抗着德国U艇与小型舰艇的袭扰,且随着数量增加,开始定期组成被称为“猎人杀手(Hunter-killer)”的猎潜船团,主动大范围水下索敌猎杀潜艇而不再龟缩于航路周边;在太平洋方面,护航航母们在多次对日占岛屿大规模反攻登陆中都扮演了对陆支援的中坚角色,而在萨马岛海战(Battle of Samar)中,她们虽然在缺乏保护时,航速慢,装甲薄,但配合驱逐舰与护航驱逐舰,她们搭载的机队如果成规模的空袭,威力可一点都不逊色于正规航母编队。
整个二战期间,美国凭借雄厚的工业实力共建造了151艘航空母舰,其中122艘是护航航空母舰(不包括2艘入水后直接封存的科芒斯曼特湾级),其中有38艘(1艘长岛级,3艘复仇者级,34艘博格级)交付英国皇家海军。美国海军护航航空母舰舰种代号最初为AVG(auxiliary aircraft escort vessels,辅助航空护护航艇,1942年2月),后改为ACV(auxiliary aircraft carrier,辅助航空母舰,1942年8月),不久又改为CVE(escort aircraft carrier,护航航空母舰,1943年7月)【注:只有美国海军对护航航母的标号会写作“CVE”】。其中,数量最庞大的是卡萨布兰卡级护航航空母舰(50艘),其次是博格级护航航空母舰(45艘,包括攻击者级与统治者级2个租借法案下的亚级)
- (资料来自维基百科-护航航空母舰)[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