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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巡洋舰发展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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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15更新

    

最新编辑:Leo丶莱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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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系谱

美国巡洋舰.png

前言:舰艇缩写与舷号

  在1920年代以前,巡洋舰的缩写前缀是非正式的、非标准化的。大致有以下几种:装甲巡洋舰、防护巡洋舰、无防护巡洋舰、侦察巡洋舰。
  装甲巡洋舰(Armored Cruiser),可以缩写为ACR、SA、CA等。
  防护巡洋舰(Protected Cruiser)与无防护巡洋舰(Peace Cruiser),可以缩写为C。
  侦察巡洋舰(Scout Cruiser),可以缩写为SCR、SC、CS等。
  1920年7月17日,美国海军仍然在役的老式装甲巡洋舰与防护巡洋舰被重新归类为“装甲巡洋舰”,缩写CA;快速侦察巡洋舰被归类为“轻型巡洋舰”,缩写CL;仍然在役的老式无防护巡洋舰被归类为“巡逻炮艇”( Patrol Gunboats),缩写PG
  1921年8月8日,老式防护巡洋舰、巡逻炮艇都被归类为“轻型巡洋舰”。
  此时,CL与CA是分开编号的:切斯特级占用CL-1~3,奥马哈级占用CL-4~13,防护巡洋舰、巡逻炮艇占用CL-14~22,装甲巡洋舰原本要占用CA-1~19,由于三艘装甲巡洋舰在此之前沉没因此没有1、6、10。
  条约签订以前,战列巡洋舰的缩写为CC。由列克星敦级战列巡洋舰占用CC-1~6。除此之外美国没有建造过任何战列巡洋舰。
  在《华盛顿海军条约》与第一次《伦敦海军条约》期间开工的巡洋舰最初都被归类为“轻巡洋舰”,原因是其防护较装甲巡洋舰更轻型。直到第一次《伦敦海军条约》才诞生了我们所熟知的“重巡洋舰”的概念,即口径不高于8英寸级别的火炮巡洋舰,缩写CA;条约同样规定了口径不高于6英寸级别的火炮巡洋舰为“轻巡洋舰”,缩写CL。美国海军在此之后就不再对轻重型巡洋舰分开编号。老式装甲巡洋舰在1941年则成为未分类杂项,缩写IX。

第一级现代化巡洋舰——奥马哈级

主条目:奥马哈级轻巡洋舰介绍
  奥马哈级巡洋舰(CL-4~CL-13)是美国海军在一战结束后设计建造的第一种巡洋舰,根据三年计划共建造10艘。奥马哈级巡洋舰的设计目的是同时完成侦察巡洋舰和驱逐舰队旗舰的双重任务,排水量7000吨。
  本级各舰在1923~1925年陆续完工,是美国第一代真正意义上的现代化巡洋舰。

《华盛顿海军条约》与8寸炮巡

  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以及战后,各国海军都进行了以战列舰为主的军备竞赛。这种耗费高昂的军备竞赛在战争结束后显然成为沉重的财政负担。为此,1922年的华盛顿会议期间,美国、英国、日本、法国和意大利五个海军强国签订了《限制海军军备条约》(即《华盛顿海军条约》)条约限制了主力舰(包括战列舰与战列巡洋舰)的吨位与口径,并规定了五国海军主力舰吨位配额。从此进入了长达15年的海军假日时代,7艘16寸战列舰则被称为“BIG SEVEN"。
  由于条约只对主力舰和航母做了吨位的规定,对于辅助作战舰艇——比如巡洋舰,只做了最大吨位(10000长吨,10160吨)和最大口径(8英寸,203mm)的限制。可以说这是一个“漏洞”。很快,各国海军军备竞赛就转移到了10000吨级203mm火炮巡洋舰上面。这样的巡洋舰被称为“华盛顿条约型巡洋舰”,1930年《伦敦海军条约》签订后被称为“重型巡洋舰”。

主条目:彭萨科拉级重巡洋舰介绍
  彭萨科拉级重巡洋舰是美国海军第一代第一批条约型巡洋舰,根据1925年计划建造了2艘,装备了条约重巡洋舰中最多的主炮数量——10门。标准排水量仅9100吨,符合条约规定。该级舰很大程度上参考了奥马哈级轻巡洋舰的设计,同样采取平甲板舰型。强大的火力与脆弱的防护是其最大特色,因此被称为“彭脆脆”。
主条目:北安普敦级重巡洋舰介绍
  北安普敦级重巡洋舰是美国海军第一代第二批条约型巡洋舰,根据1927年计划建造了6艘。装备9门主炮,标准排水量9006吨。该级舰主要是针对彭萨科拉级进行优化调整。通过减少1门火炮并换成3座三联装主炮减少重量,降低重心。防御上则增大了装甲区范围并加厚了装甲(但仍然很脆弱)。采用了船艏楼型舰体提高了耐波性。
主条目:波特兰级重巡洋舰介绍
  波特兰级重巡洋舰是美国海军第一代第三批条约型巡洋舰。该级舰实际上是1929年建造计划新奥尔良级(CA-32~36)的原始设计方案,由于1930年建造计划塔斯卡卢萨级(CA-37~41)的设计十分优秀,军方要求已开工的新奥尔良级也要按新设计修改方案建造。但是,CA-33波特兰和CA-35印第安纳波利斯是民营造船厂承建,要改建成本过高,因此仍沿用原设计。该级舰是北安普敦级的改进型,舰型基本类似,但加长了2.9m,标准排水量也达到了10258吨,因此可以安装更多的武器设备并加厚装甲。这使得波特兰级相比前辈们更加“厚实”。
主条目:新奥尔良级重巡洋舰介绍
  新奥尔良级重巡洋舰是美国海军第二代条约型巡洋舰。原本是1930年建造计划塔斯卡卢萨级(CA-37~41)的设计,但新奥尔良级中的CA-32、34、36也按新设计修改建造。该级舰根据1929~1933年间各计划共建造7艘,标准排水量10136吨。相比前辈们,本级舰大大加强了防护性能,引入了“免疫区”的概念,耐波性和居住性也有所提高。本级舰在萨沃岛海战中损失3艘,剩余4艘经过现代化改造后外形大有不同,被重新统称为新奥尔良级
主条目:威奇塔
  威奇塔是美国海军第三代条约巡洋舰,根据1934年建造计划建造,标准排水量10589吨,是美国的实验重巡洋舰,为此后的巴尔的摩级等打下了基础。该级舰以布鲁克林级的船体为基础,安装了全新设计的三联装203mm炮塔,重达314吨,安装MK12 mod.1舰炮,该炮塔也成为了巴尔的摩级炮塔的原型。

《伦敦海军条约》与6寸炮巡

  1930年4月22日,由《华盛顿海军条约》的缔约国——英国、美国、日本、意大利、法国召开伦敦海军军备会议签订的《限制和削减海军军备条约》(即《伦敦海军条约》),史称第一次伦敦海军条约。该条约在延续《华盛顿海军条约》的基础上,最大的不同是明文规定了驱逐舰、轻巡洋舰与重巡洋舰的分类表转:
  1、驱逐舰是标准排水量不超过1850长吨(1880公吨),并且主炮口径不超过5.1英寸(130mm)的水面作战舰艇。
  2、巡洋舰是标准排水量超过1850长吨(1880公吨),但不超过10000长吨(10160公吨),根据主炮口径是否大于6.1英寸(155mm)分为A类巡洋舰(重巡洋舰)与B类巡洋舰(轻巡洋舰)。
  与此同时,条约对各国能够持有的A\B类巡洋舰与驱逐舰吨位也做了明确限制。
  《伦敦海军条约》签订后,各国都开始转入万吨级轻巡洋舰的军备竞赛当中,美国由于吨位冗余较多,仍然有新建重巡洋舰的计划,即4艘塔斯卡卢萨级(CA-37、38、39、44)与威奇塔号(CA-45)。
主条目:布鲁克林级轻巡洋舰介绍
  在《伦敦海军条约》限制框架下,美国海军新建了布鲁克林级轻巡洋舰,根据1933年至1935年各计划共建造9艘,标准排水量为9475~10000吨(根据各舰武备不同有差异)。本舰是以日本最上级轻巡洋舰为对手建造的,搭载了15门152mm主炮,采用高干舷平甲板船型。本级舰分为5艘前期型与2艘后期型(圣路易斯级),后期型在副炮与动力舱布局上有所改进。

第二次《伦敦海军条约》与“通用巡洋舰”

  1922年签订的华盛顿海军条约和1930年签订的伦敦海军条约的有效期都止于1936年12月31日。华盛顿海军条约的缔约国——美国、英国、日本、法国、意大利于1935年12月9日在伦敦再次召开海军裁军会议,史称第二次伦敦海军军备会议。1936年1月日本宣布退出裁军会议。1936年3月25日,美国、英国、法国等国签署了新的《限制海军军备条约》(即第二次《伦敦海军条约》),条约的有效期到1942年12月31日止。而意大利则未在该条约上签字。
  该条约进一步限制了巡洋舰的吨位——不能超过8000长吨(8128公吨),这给美国海军新建巡洋舰带来了难题。
主条目:亚特兰大级轻巡洋舰介绍
  为了应付世界大战的威胁,美军迫切需要建造新舰,而且,需要一种全能的巡洋舰或者说“通用巡洋舰”:设计要求排水量在8000吨以下,有相当的航速与航程以担任驱逐舰队领舰,并具备相当的防空反潜能力。历经多年论证后,直到1940年才确定建造6000吨级,搭载8座双联装127mm/38 MK12舰炮的巡洋舰,即亚特兰大级。歪打正着的是,本级舰装备的高平两用炮使其成为了很好的防空平台,甚至成为了舰队防空的中坚力量。到后来,这种巡洋舰已经偏离了作为“通用巡洋舰”的最初设想,而作为“防空巡洋舰”活跃于护卫舰队中。
  该级的改进型包括奥克兰级与朱诺级。

无条约时期的巡洋舰

主条目:克利夫兰级轻巡洋舰介绍
主条目:巴尔的摩级重巡洋舰介绍

终极火炮巡洋舰

主条目:伍斯特级轻巡洋舰介绍
主条目:得梅因级重巡洋舰介绍

导弹年代

主条目:导弹年代的美国二战巡洋舰